1. 北京常见绿化植物
1、速生法桐
速生法桐是靠扦插繁殖的一种新式法桐,具备比老式法桐更多优良的条件,生长快,生命力顽强,能够为城市绿化再去更多新鲜有力的帮助。是未来城市绿化的首选之一。速生法桐是农民培育的一种新式法桐,枝干、叶子、形态与普通法桐并无大的差异。枝干较普通法桐更绿,生长能力更强。速生法桐是近几年法桐基地根据法桐市场的需要刚培育的新树种,目前在法桐基地可以供应的速生法桐的规格主要有:米径8公分—25公分的速生法桐
2、速生柳
速生特征成长快,产量高,与一般的柳相比,LEIDLNC柳杂交品系的植物生长快,一年生苗高可达5-8m,地经6-200px,造林后,不蹲苗,栽培周期短3-6年即可 速生柳产地分布介绍;河北,天津,北京,内蒙,陕西,山西,河南,云南,宁夏等地区。
3、竹柳
竹柳是利用多元遗传种质材料料通过高新技术复合杂交的柳树新品种,因具有多种植物的遗传基础,不仅具备柳树所有优良特性,且比其它柳树新品种更具有生长快、抗性强、材质好的特征,是一个十分难得的优质速生用材林树种。在当前大力营造人工速成森林时,专家们认为现在营造的杨树面积比例很大,对大力提倡的营造混交林有利于全国宏观层面上的林木防病防虫的正确理念有冲突的。过去老柳树品种长得又弯又慢,树冠有特别大,作园林点缀、房前屋后乘凉尚可,由于栽种密度极低、经济效益更低,几乎无人去大面积发展。
4、毛白杨
毛白杨是大名鼎鼎的落叶乔木,高达30米--40米,生长迅速,10年成才一点也没问题,因木材轻而细密,淡黄褐色,纹理直,易加工,可供建筑、家具、胶合板、造纸及人造纤维等用。毛白杨树干端直,树形高大广阔,颇具雄伟气概,加上抗烟尘和抗污染能力强,也常被作为行道树。杨柳科都是雌雄异株,毛白杨雄株花开得比较早,3月中上旬,叶子还没长满树就挂满黑色的“毛毛虫”(杨柳科多数花序叫柔荑(ti四声)花序,像一个下垂的狗尾巴草花穗),树叶快长出来的时候黑色“毛毛虫”就掉光了,所以雄株不飘絮。讨人烦的杨絮是雌株惹的祸,刚开始雌株的花序也是黑色的像毛毛虫,但“毛毛虫”不掉,而是很快变成绿色,与叶子一起生长,等到4月中旬叶子长满树冠的时候它也开始飘絮了。
5、抱头白杨
抱头白杨是我省夏津县群众于1973年林木选优时发现的一种优良树种。属毛白杨类型,具有生长快,树干端直,冠窄根深,抗病力强等特性。近两年来,育苗发展较快,现已推广到茌平、泰安、济南、商河等地。
6、桉树
桉树原产澳大利亚,是世界著名的三大速生树种及最有价值的阔叶树硬质材之一。树种多达945种,分布跨度大。表现差异也大。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引种栽培。均表现出适应性强、生长快、速生丰产性能好、产量高、周期短等优良性状。通常6-8年主伐,且一次种植。2-3次采伐。是培育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的最佳树种之一,也是四旁绿化、沿海防护林的优良树种。我省1991年以来引进巨尾桉等品种栽培取碍良好效果,已列福建省林业重点推广项目。
7、速生楸树
速生楸树是河南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多年培育的珍稀品种。其特点是主干挺拔,树冠圆满,尖削度小,干形优美;树皮光滑不裂,呈红绿色,叶大色翠,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和美学价值,是绿化、美化、优化环境的最佳品种之一。速生楸树的生命力及速生性极强,比一般楸树速生40%以上,适应在阜阳市及长江流域的广大地区种植。
8、大叶速生槐
大叶速生槐具有独特的高抗生理特性:一是具有极强的生理抗旱抗寒性,生长快。大叶速生槐为广生态幅树种,是一种抗旱能力极强的阔叶乔木,在年降水仅200毫米左右的地区仍然郁郁葱葱。7年生速生槐胸径可达26厘米,高12米。在1.8米厚的沙滩上栽植的1年生苗,持续干旱60天无一株干枯死亡。
二是根系发达,再生能力极强。大叶速生槐根系发达,有明显的深根性和强大的水平根系。根蘖力和再生能力强,水平根系延伸或断根后便可萌发出新的植株,单株即可延伸成片林。将亩栽1000株速生槐育苗基地的苗、根挖出后,靠残留根第二年可根蘖萌生出4000棵-5000棵新株
三是大叶速生槐耐瘠薄能力强。大叶速生槐为豆科固氮树种,固氮能力优于大豆和其他豆科树种,为“生物氮肥库”,可改善土壤性状,培肥地力。耐土壤贫瘠,在土壤极其瘠薄干旱的荒漠化和石漠化地区,大叶速生槐照常生长旺盛。
四是大叶速生槐为多功能高效树种。大叶速生槐独特的生理抗性,除可大规模用于荒漠化、沙漠化、石漠化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外,还是速生与高产于一体的超级优质饲料,被誉为“枝叶饲料之王”。枝叶营养价值高,干叶中含粗蛋白约21%-25%,含粗脂肪4%-5.5%,属高能饲料;速生丰产,大叶速生槐生长速度快,当年栽植生长高度3米-4米,亩产鲜茎叶可达1万公斤-2万公斤,居各类豆科牧草之首;适口性好,消化率高,牛、羊、猪、鹅等各种畜禽均喜食。
9、彩叶速生树种-中华红叶杨
中华红叶杨是2025速生杨的一个红叶的芽变品种,除了具有彩叶的观赏性外,也具有2025速生杨所有的速生特性,栽培具有观赏和用材的双重价值,用植物克隆技术繁育的中华红叶杨种苗,根系发达,苗木长势旺,生长速度比一般常规方法育苗长得快,而且能绝对保证纯度。对大面积栽培者,我们所供应的种苗价格更具有市场竞争优势,为了方便您引进种苗,我公司可在北京、山东、江苏就近为您供应种苗,并可指导栽培,保证成活率达95%以上,量多价优,同时也提供腋芽饱满、木质化程度高、适合扦插的枝条。
10、速生白蜡
速生白蜡,(土名气死毛白杨)是本地白蜡的新一代优化树种!它继承了本地白蜡的一切优点的同时在生长速度,出苗周期及观赏价值方面大大的提高了2--3倍以上,是盐碱,湿洼堤坡,城市绿化的首选树种.以落叶晚在市里绿化工程中也是首列前矛的!热诚欢迎各界朋友前来实地考察指导合作!
2. 北京道路绿化植物品种
品种名称:农华309
申 请 者: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育 种 者: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征特性: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组出苗至成熟127天,与对照吉单27熟期相当。幼苗叶鞘紫色,叶片绿色,叶缘紫色,花药紫色,颖壳绿色。株型半紧凑,株高294.5厘米,穗位高105.5厘米,成株叶片数19片左右。花丝浅紫色,果穗筒型,穗长20.2厘米,穗行数14~18行,穗粗5.2厘米,穗轴红色,籽粒黄色、半马齿型,百粒重36.1克。接种鉴定,感大斑病,中抗丝黑穗病,感灰斑病,中抗茎腐病,中抗穗腐病。品质分析,籽粒容重732克/升,粗蛋白含量9.00%,粗脂肪含量3.69%,粗淀粉含量76.06%,赖氨酸含量0.26%。
产量表现:2015~2016年参加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组区域试验,两年平均亩产849.3千克,比对照吉单27增产6.5%。2017年生产试验,平均亩产752.8千克,比对照吉单27增产9.0%。
栽培技术要点:中等肥力以上地块栽培,4月下旬至5月上旬播种,亩种植密度4000株左右。注意防治大斑病和灰斑病。
3. 北京绿化带植物
该园共设8个专类植物区和10多个植物专类园,荟萃全省主要科属植物和中外珍稀树种200余种。包括6种一级保护植物:桫椤、珙桐、水杉、银杉、秃杉、金花茶。园内树木繁茂,环境幽雅,建有梅花成都植物园、樱花、木兰、海棠、桂花、茶花、柏类、桃花、梨园、竹园、藤本园等11个专类园。另有香樟林、千丈林和松林。园内草木繁茂,植物种类众多。现有木本栽培植物1000余种,园艺栽培品种800多个,其中银杉等国家一、二、三级保护植物
4. 北京常见绿化花
月季花(学名:Rosa chinensis Jacq.):被称为花中皇后,又称“月月红”,是常绿、半常绿低矮灌木,四季开花﹐一般为红色﹐或粉色、偶有白色和黄色﹐可作为观赏植物,也可作为药用植物,亦称月季。有三个自然变种,现代月季花型多样,有单瓣和重瓣,还有高心卷边等优美花型;其色彩艳丽、丰富,不仅有红、粉黄、白等单色,还有混色、银边等品种;多数品种有芳香。月季的品种繁多,世界上已有近万种,中国也有千种以上。自然花期8月到次年4月,花成大型,由内向外,呈发散型,有浓郁香气,可广泛用于园艺栽培和切花。月季的适应性强,耐寒、耐寒,不论地栽、盆栽均可,适用于美化庭院、装点园林、布置花坛、配植花篱、花架,月季栽培容易,可作切花,用于做花束和各种花篮,月季花朵可提取香精,并可入药。也有较好的抗真菌及协同抗耐药真菌活性。红色切花更成为情人间必送的礼物之一,并成为爱情诗歌的主题。中国是月季的原产地之一。月季花荣秀美,姿色多样,四时常开,深受人们的喜爱,中国有52个城市将他选为市花,1985年5月月季被评为中国十大名花之第五位。中文学名月季花拉丁学名Rosa chinensis Jacq.别称月月红、月月花、长春花、四季花、胜春二名法Rosa chinensis界植物界
5. 北京常见绿化植物种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监督和管理。
法律、法规对森林、古树名木、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本市绿化工作应当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城乡统筹和政府组织、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妥善协调、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依法明晰树木权属,完善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护补偿补助机制,保护树木所有权人和管护者合法权益,促进首都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绿化工作的领导,将绿化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本行政区域绿化覆盖率目标,实行绿化目标责任制,保障公共绿地建设和养护经费的投入。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绿化工作。
区园林绿化部门在市园林绿化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绿化工作。
第六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学校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教育居民和在校师生履行绿化义务,保护绿化成果,做好本社区、本单位的绿化工作。
第七条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绿化科学知识、绿化法律法规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宣传工作,增强公民履行绿化义务和保护绿化成果的意识。
第八条 本市推进林业碳汇工作,普及碳排放知识,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实现碳中和的绿色环保理念,引导公众参与碳补偿活动。
第九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绿化科学技术的基础研究和转化应用,选育、引进适应本市自然条件、节水耐旱及兼顾冬季绿化美化效果的植物品种。引进植物品种应当防止有害植物侵入。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投诉和举报损害绿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十一条 本市对在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绿化事业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切实可行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绿化规划。
绿化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应防灾避险需要,保持历史风貌,体现首都特色。
绿化规划包括绿地系统规划、植树造林规划等专项规划。
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化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绿线管理。
第十三条 市和区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包括各类绿地的功能形态、绿地指标、绿地布局面积和控制原则等内容。区绿地系统规划还应当包括分期建设计划和建设标准等内容。
绿地防火设施建设应当纳入所在地区消防规划。
第十四条 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园林绿化部门编制,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审查,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本市城市总体规划。
区绿地系统规划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定,并符合市绿地系统规划,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建制镇绿地系统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定,并与区绿地系统规划相一致,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第十五条 绿地系统规划报批前,组织编制部门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可以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绿地系统规划在实施中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重新审批。
第十六条 本市依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绿化隔离地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应当坚持城乡统筹原则,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扶持与绿化隔离地区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绿色产业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市加强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乡村公园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多绿色活动空间。
第十八条 绿地建设应当严格按照绿化规划实施,坚持生态、景观、文化协调统一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乡土植物,注重营造植物景观,突出生物多样性,形成合理的种植结构。
第十九条 绿地建设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公共绿地由区园林绿化部门组织建设。其中,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等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二)建设工程附属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建设;
(三)铁路、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绿地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四)村庄规划绿地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建设责任不明确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建设并方便管护的原则确定。
公共绿地由市和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划安排绿化用地。
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绿地系统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其中,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化用地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0%,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成片开发或者改造的地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设集中绿地,绿地建设费用纳入开发建设总投资。
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附属绿化用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
第二十一条 绿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和规范。从事绿化工程设计、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依法应当实行招标的绿化工程,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第二十二条 公共绿地绿化施工前,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报送市园林绿化部门。园林绿化部门可以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
建设工程附属绿地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施工的30日前,书面告知园林绿化部门,并报送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绿地建设费用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
居住区、居住小区建设工程分期建设的,其附属绿化工程的具体建设时序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土地条件的内容并予以明确。
居住区、居住小区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应当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
第二十四条 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竣工后,市或者区园林绿化部门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应当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范围,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对附属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予以核实;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对绿化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方案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载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公共绿地建设工程、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有关资料应当纳入城市建设档案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居住区、居住小区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制作绿地平面图标牌,在居住区、居住小区的显著位置进行永久公示。
第二十六条 露天停车场地面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绿化,种植可以达到遮阳效果的树木。
鼓励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及文化体育设施,符合建筑规范适宜屋顶绿化的,应当实施屋顶绿化。
第二十七条 经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确定为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临时绿化,所需费用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农村地区应当科学布局绿化用地,按照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河渠风景化、农田林网化的要求实施绿化;提高农村绿化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兼顾绿化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组织村民参加村庄绿化建设,组织村民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村庄周围的空地、村庄内的闲置土地进行绿化,支持村民对住宅庭院和周边的空地进行绿化美化。
园林绿化部门应当为村庄绿化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第三十条 农村居民在住宅房前屋后种植树木的,树木收益归种植者所有。
第三章 义务植树
第三十一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植树义务。
第三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参加植树活动。鼓励个人参加所在地区的义务植树活动。
驻本市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依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各级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的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
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购买碳汇、参与绿化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树木绿地认建认养的具体办法由市园林绿化部门制定。
第三十四条 各级绿化委员会应当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核定并记录单位参与义务植树的情况。
第三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将种植或者养护的树木移交绿地、树木管护责任单位的,所移交树木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过验收。
绿化委员会应当指导各单位义务植树责任区和义务植树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 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可以向所在区绿化委员会提出协助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申请。接到申请的区绿化委员会应当组织专业绿化单位代其完成植树任务,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
第三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通过认养公共绿地履行植树义务的,可以在区绿化委员会指导下与公共绿地管护单位签订协议,按照要求对公共绿地实施养护,并根据协议对公共绿地享有一定期限的冠名权。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单位应当根据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第四章 绿地保护
第三十九条 加强对绿地、树木的管理和保护(以下简称管护)。绿地、树木的管护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公共绿地由园林绿化部门负责落实。其中,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区园林绿化部门负责;
(二)单位所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三)居住区、居住小区内依法属于业主所有的绿地由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护;
(四)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树木,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铁路、湖泊、水库等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六)村庄绿地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或者零星树木及管护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园林绿化部门确定管护责任。
第四十条 管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绿地、树木养护规范对绿地、树木进行管护并做好防火工作。
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对绿地、树木的管护给予技术指导。
第四十一条 管护单位应当加强道路附属绿地的管护,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作业方案。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绿化养护作业的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十二条 居住区内严重影响居住采光、通风、安全的树木,管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组织修剪。当事人应当协助管护单位做好修剪工作。
第四十三条 影响管道、线路、交通等公共设施使用和安全的树木,管护单位应当按照树木修剪规范及时修剪。
第四十四条 因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需要,可以对树木进行修剪或者砍伐。组织紧急情况处理的单位应当在处理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所在区园林绿化部门。
因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修剪或者砍伐树木,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四十五条 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项目影响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保护绿地和树木的措施,并在施工前告知管护单位。
第四十六条 开发利用绿地地下空间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规范,不得影响树木正常生长和绿地使用功能。
第四十七条 矿山、砂石开采场、砖瓦窑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地表植被破坏的,责任单位应当负责植树造林、恢复植被,不得造成地表裸露。
第四十八条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应当科学确定适宜的保护范围,保护天然植被和植物资源的自然特性。
第四十九条 各级风景名胜区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保护绿化资源的完整性与观赏性。游览者和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有保护林草植被和各项绿化设施的义务。
第五十条 禁止下列损害绿化的行为:
(一)在树木旁或者绿地内倾倒、排放污水、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二)损毁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
(三)在树木或者绿化设施上悬挂广告牌或者其他物品;
(四)在绿地内取土、搭建构筑物;
(五)在绿地内用火、烧烤;
(六)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
(七)其他损害绿化成果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 本市实行树木所有权登记制度。树木所有权不明确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登记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五十二条 市和区园林绿化部门应当根据绿化事业需要制定绿化规范和标准,加强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有关绿化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做好绿化相关工作。
交通、水务、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绿化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五十三条 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加强对绿化工程的监督;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绿化工程应当进行质量监督。
第五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绿化管理人员,做好绿化管理工作;对本辖区内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或者向市和区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本区域内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五条 市和区园林绿化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等措施。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六条 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对建设项目作出规划许可前,应当就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有关绿化用地的内容征求园林绿化部门的意见。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第五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地的性质和用途。中心城、新城、建制镇范围内,因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公共绿地性质和用途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需要改变其他绿地性质和用途的,应当经市园林绿化部门审核、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批准。
因前款情形造成公共绿地面积减少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该绿地周边补建相应面积的绿地。
第五十八条 严格限制移植树木。因城市建设、居住安全和设施安全等特殊原因确需移植树木的,应当经园林绿化部门批准。移植许可证应当在移植现场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同一建设项目移植树木不满50株的,由区园林绿化部门批准;一次或者累计移植树木50株以上的,由市园林绿化部门批准。
第五十九条 严格控制砍伐树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树木,经批准可以砍伐:
(一)已经死亡的;
(二)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无保留价值或者发生其他严重病虫害的;
(三)因抚育或者更新改造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
(四)因城市建设、居住安全和设施安全等特殊原因确需移植但无法移植或者无移植价值的。
同一建设项目砍伐树木胸径小于30厘米并且不满20株的,由区园林绿化部门批准;砍伐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的,以及一次或者累计砍伐树木20株以上不满50株的,由市园林绿化部门批准;一次或者累计砍伐树木50株以上的,由市园林绿化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砍伐许可证应当在砍伐现场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第六十条 未经批准不得临时占用绿地。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绿地的,应当经园林绿化部门批准。其中临时占用中心城公共绿地的,由市园林绿化部门批准;临时占用其他绿地的,由区园林绿化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临时占用绿地期满后,占用人应当按照规定恢复原状。
第六十一条 代征的城市绿化用地,建设单位应当自规划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交区园林绿化部门组织绿化,不得擅自转作他用。
第六十二条 市和区园林绿化部门应当每5年开展一次绿化资源清查,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资源监测和效益评估。
市和区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加强绿化植物的检疫和有害生物防治,建立有害生物疫情监测预报网络,编制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有害生物预警预防控制体系。
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绿化植物的检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公示绿地平面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对闲置土地进行临时绿化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管护单位未按照养护规范进行养护并做好防火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造成树木死亡、绿化设施损毁、景区风貌破坏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规范开发利用绿地地下空间,影响树木正常生长或者绿地使用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规定,损害绿化成果及绿化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或者第六十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绿地性质和用途或者临时占用绿地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按照改变的面积处每平方米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移植树木的,责令限期改正;无法改正的,责令在规定地点补种移植株数5倍的树木,并可以处所移植树木价值3至5倍的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砍伐树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地点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处所砍伐树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规定,未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将代征绿地交区园林绿化部门组织绿化的,责令限期交回,并处每日每平方米0.5元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或者区园林绿化部门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按照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各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七十四条 各级园林绿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树木、花草或者绿化设施损坏、灭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符合代履行条件的,园林绿化部门可以依法委托专业单位代履行,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1990年4月21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改的《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和1988年9月2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改的《北京市郊区植树造林条例》同时废止。
6. 北京常见绿化灌木
油松、白皮松、乔松、华山松、辽东冷杉、臭冷杉、白杄、青杄、红皮云杉、侧柏、桧柏、龙柏、雪松、杜松
落叶乔木
及小乔木
银杏、毛白杨、钻天杨、河北杨、泡桐、旱柳、馒头柳、绦柳、合欢、国槐、刺槐、红花刺槐、皂荚、山皂荚、洋白蜡、臭椿、千头椿、悬铃木、梧桐、栾树、板栗、槲栎、栓皮栎、蒙椴、糠椴、君迁子、柿树、元宝枫、杜仲、丝棉木、火炬树、小叶朴、核桃、榆、桑、玉兰、二乔玉兰、望春玉兰、杏、枣树、杜梨、楸树、梓树、桂香柳、丁香、龙爪槐、海棠花、山楂、西府海棠、紫叶李、白梨、山桃、碧桃、文冠果
常绿灌木
沙地柏、大叶黄杨、矮紫杉、朝鲜黄杨、小叶黄杨、铺地柏
落叶灌木
猬实、糯米条、金银木、锦带花、木本绣球、天目琼花、欧洲琼花、太平花、棣棠、平枝栒子、水栒子、香荚蒾、金露梅、银露梅、珍珠梅、贴梗海棠、白玉棠、毛樱桃、榆叶梅、黄刺玫、现代月季、玫瑰、大花溲疏、菱叶绣线菊、麻叶绣球、粉花绣线菊、三桠绣球、珍珠花、香茶藨子、鸡麻、阿穆尔小檗、紫叶小檗、腊梅、牡丹、连翘、丁香、迎春、太平花、小花溲疏、枸杞、胡枝子、锦鸡儿、紫薇、木槿、海州常山、红瑞木、木本香薷、黄栌、紫荆、石榴、金叶女贞、小叶女贞、雪柳、紫珠、接骨木
藤本植物
山荞麦、蛇葡萄、葡萄、中国地绵、美国地绵、紫藤、藤木月季、粉团蔷薇、花旗藤、十姐妹、多花蔷薇、木香、南蛇藤、扶芳藤、胶东卫矛、三叶木通、蝙蝠葛、台尔曼忍冬、金银花、美国凌霄
竹类
早园竹、黄槽竹、筠竹、斑竹、苦竹、阔叶箬竹
草坪及
地被植物
野牛草、中华结缕草、日本结缕草、紫羊茅、羊茅、苇状羊茅、林地早熟禾、草地早熟禾、加拿大早熟禾、早熟禾、小康草、匍茎剪股颖、崂峪苔草、羊胡子草、白三叶、鸢尾、萱草、玉簪、麦冬、二月兰、马蔺、紫花地丁、蛇莓、蒲公英
7. 北京小区绿化常用植物
不是国企。北京京花木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2001年,位于丰台区草桥村,是隶属于北京草桥实业总公司的集团型园林花卉企业,具备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资质。花木集团的业务包含有:园林工程、绿植租摆、花卉生产批发零售、苗木生产、花艺工程
8. 北京常见绿化树
针叶林主要由云杉、冷杉、落叶松和松树等属一些耐寒树种组成。通常称为北方针叶林,也称泰加林。其中由落叶松组成的称为明亮针叶林,而以云杉、冷杉为建群树种的称为暗针叶林。针叶林中还有一些苔藓 林中大型食草脊椎动物以麋、鹿、北美驯鹿、雪兔以及松鸡、雷鸟、交嘴雀等为主。肉食动物则有紫貂、黑熊和狼等。哺乳类有驼鹿、马鹿、狼獾、貂、猞猁、松鼠、花鼠。鸟类有松鸡、榛鸡、三趾啄木鸟、交嘴雀、松鸦、载菊等。两栖类仅有北美的雨蛙,数量较多。爬行类十分贫乏,只有欧亚大陆的极北蝰和胎生蜥蜴为典型代表。针叶林下地面发育的腐殖质层中包含有螨、弹尾虫、线虫和大量昆虫幼虫等土壤动物。 针叶林动物种类较单纯,主要由耐寒性和广适应性种类组成,包括大部分苔原带动物,如驯鹿、旅鼠、雪兔、北极狐、雷鸟等。棕熊
9. 北京绿化常用植物
北京地区常用植物列表 种类 植物列表 常绿乔木 及小乔木 油松、白皮松、乔松、华山松、辽东冷杉、臭冷杉、白杄、青杄、红皮云杉、侧柏、桧柏、龙柏、雪松、杜松 落叶乔木 及小乔木 银杏、毛白杨、钻天杨、河北杨、
10. 北京常见绿化植物图片
小区绿化工的职责是维护小区的绿化浇水,剪枝,去除绿地内的杂草更换已死亡的绿植。
11. 北京常见绿化植物有哪些
银杏
别名:公孙树、白果树
学名:Ginkgo bilobaL.
性状:银杏科银杏属。落叶乔木,树皮灰色。叶扇形。雌雄异株。种子核果状。
分布:仅1科1属1种,为中国特有种。北京各公园、庭院、路旁及古庙内有栽培。喜温暖、湿润气候。
用途:观赏及用材树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种子可食、入药,叶可提取银杏醇。
白杆
别名:云杉、麦氏云杉
学名:Picea meyeri Rehd.et Wils
性状:松科云杉属。常绿乔木,小枝上有叶枕。针叶线形,被白粉。雌雄同株。球花单生枝顶。种子核果状。
分布:北京密云县海拔1500米以上山地有分布。各公园广见栽培。
用途:观赏及用材树种。
华北落叶松
学名:Larix principis-rupprechtii Mayr
性状:松科落叶松属。落叶乔木,树皮灰褐色,叶条形。雌雄同株。球果卵球形。
分布:中国特有种,分布于海拔1400米以上。北京山区海拔800米以上有栽培。耐寒。
用途:用材树种。材质坚重,供建筑用。树干可采割松脂,树皮可提取取单宁。
雪松
学名:Cedrus deodara(Roxb.)G.Don
性状:松科雪松属。常绿乔木,树冠塔形,枝平展。叶针形。雌雄同株。球果卵球形。
分布:原产喜马拉雅山等地,我国多引种栽培。北京广见于各大公园和庭院。
用途:世界著名观赏树种及用材树种。对HF和SO2较敏感。
白皮松
学名:Pinus bungeana Zucc.ex Endl.
性状:松科松属。常绿乔木,树皮斑驳状,灰白色。针叶,3针一束。雌雄同株。球果卵球形。
分布:中国特有种,分布于海拔500~1500米山地。北京各地有栽培,耐瘠薄,抗SO2。
用途:优良的绿化树种及庭院观赏树种。球果可入药,种子可食。
华山松
学名:Pinus armandii Franch
性状:松科松属。常绿乔木,树皮灰褐色。针叶5针一束。雌雄同株。球果卵球形。
分布:中国特有种,分布于海拔1000米以上山地。北京的公园、绿地及庭院常见栽培。
用途:用材及庭院观赏树种。种子可食或榨油,树皮可提取栲胶。
油松
学名:Pinus tabulaeformis Carr
性状:松科松属。常绿乔木,成年树树冠常平顶,树皮灰褐色。针叶,2针一束。雌雄同株。球果卵球形。
分布:中国特有种。北京中低山区有分布,各地广见栽培。耐寒,耐瘠薄。
用途:用材、防护林及绿化观赏树种。种子可榨油,树干可采脂,松针及花粉可入药。
水杉
学名: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 Hu et Cheng
性状:杉科水杉属。落叶乔木,树皮灰褐色。叶条形,交互对生,扭成2列。雌雄同株。球果近球形。
分布:中国特有种。北京香山樱桃沟及部分公园有栽培。喜湿润。
用途:速生用材树种及园林观赏树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
侧柏
别名:柏树、扁柏
学名:Platycladus orientalis (L.) Franco
性状:柏科侧柏属。常绿乔木,树皮淡灰色,小枝扁平。叶全为鳞片状,交互对生。雌雄同株。球果卵球形。
分布:原产中国及朝鲜。北京城乡广见栽培。耐寒,耐干旱、瘠薄。
用途:北京市树之一,重要的绿化树种。根、树皮、叶、种子均可入药。
北美香柏
别名:香柏
学名:Thuja occidentalis L.
性状:柏科崖柏属。常绿乔木,小枝排成地平面。叶鳞形,对生,揉碎有芳香。雌雄同株。球果红褐色,种子具翅。
分布:原产北美。北京部分公园有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
叉子圆柏
别名:沙地柏
学名:Sabina vulgaris Ant.
性状:柏科圆柏属。匍匐状灌木。叶二型:鳞形及刺形。球果卵形。
分布:产于中亚及欧洲。北京的公园及延庆县有栽培,耐干旱、瘠薄。
用途:庭院观赏及绿化先锋树种。枝、干、根可提取香精。
圆柏
别名:桧、桧柏
学名:Sabina chinensis(L.) Ant.
性状:柏科圆柏属。常绿乔木,树冠卵球形。叶二型:鳞形和刺形,3枚轮生或交互对生。雌雄异株。球果肉质,近球形,有白粉。
分布:原产中国。北京各地常见栽培。耐干旱、瘠薄。
用途:观赏及用材树种。枝、叶可入药。
龙柏
学名:Sabina chinensis (L.) Ant.cv.Kaizuca
性状:柏科圆柏属圆柏栽培变种。常绿乔木,枝条向上直展并扭曲。叶全为鳞形叶。
分布:北京的公园、绿地有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
毛白杨
学名:Populus tomentosa Carr.
性状:杨柳科杨属。落叶乔木,树皮灰白色。单叶互生。雌雄异株,柔荑花序。蒴果,种子有种子毛。
分布:中国特有种。北京各地广有栽培。耐寒,抗大气污染。
用途:用材及平原区主要绿化树种。
新疆杨
学名:Populus alba L.var.pyramidalis Bge.
性状:杨柳科杨属银白杨变种。落叶乔木,树冠圆柱形,侧枝向上集拢,树皮灰褐色。单叶互生。雌雄异株,柔荑花序。
分布:原产中亚。北京有栽培,在延庆县生长较好。耐干旱。
用途:防护林及观赏树种。
加杨
别名:加拿大白杨
学名:Populus Canadensis Moench.
性状:杨柳科杨属。落叶乔木,树皮深灰色,纵裂。单叶互生,叶三角形。雌雄异株。
分布:原产美洲。北京部分公园、路旁见栽培。喜湿。
用途:四旁绿化及观赏树种。
小叶杨
学名:Populus simonii Carr.
性状:杨柳科杨属。落叶乔木,树皮灰绿色,小枝具棱。单叶互生,近菱形,中部以上最宽。雌雄异株,柔荑花序。
分布:中国特有种。北京山区有分布,平原风沙地区有栽培。抗风。
用途:防护林及用材树种。
山杨
学名:Populus davidiana Dode
性状:杨柳科杨属。落叶乔木,树皮灰白色。顺近圆形。雌雄异株,柔荑花序。蒴果。
用途:用材树种。树皮可入药。
旱柳
学名:Salix matsudana Koidz
性状:杨柳科柳属。落叶乔木,树皮深灰色。单叶互生,披针形,叶背灰白色。雌雄异株,柔荑花序。蒴果,种子具种子毛。
分布:产于中国、朝鲜、日本等地。北京城乡常见栽培。耐寒,耐旱。
用途:防护林及绿化树种,亦可作用材树种。
垂柳
学名:Salix babylonica L.
性状:杨柳科柳属。落叶乔木,枝细长,下垂。单叶互生,披针形。雌雄异株,柔荑花序。蒴果,种子有种子毛。
分布:产于亚洲、欧洲、美洲。北京的公园、水旁常见栽培。耐寒,耐水湿。
用途:绿化及水土保持树种。
镘头柳
学名:Salix matsudana Koidz. Var.umbraculifera Rehd
性状:杨柳科柳属旱柳变种。落叶乔木,分枝密集,树冠阔卵形,呈镘头状。单叶互生,披针形。雌雄异株,柔荑花序。
分布:北京公路旁、公园常见栽培。耐寒,耐旱。
用途:观赏树种。
龙爪柳
学名:Salix matsudana Koidz. Var.tortuosa(Vilm.) Rehd.
性状:杨柳科柳属旱柳变种。落叶乔木,枝条卷曲向上。单叶互生,披针形。单性异株,柔荑花序。蒴果。
分布:北京各公园常见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
核桃
别名:胡桃
学名:Juglans regia L.
性状:胡桃科核桃属。落叶乔木,树皮灰白色。奇数羽状复叶,小叶5~9枚。雌雄同株,雄花柔荑花序,雌花穗状花序。假核果。
分布:北京山区广为栽培,城区公园亦常见。耐干旱。
用途:重要的木本油料、用材及观赏树种。核桃仁可食,可榨油。枝、叶、果皮及种仁均可入药。
核桃楸
别名:胡桃楸
学名:Juglans mandshurica Maxim.
性状:胡桃科核桃属。落叶乔木,树皮灰色。奇数羽状复叶,小叶9~17。雌雄同株,雄花柔荑花序,雌花穗状花序。假核果。
分布:北京山区沟谷有分布。耐寒,耐旱。
用途:用材树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白桦
别名:桦树
学名:Betula platyphylla Suk.
性状:桦木科桦木属。落叶乔木,树皮灰白色。单叶互生,侧脉5~8对。雌雄同株,柔荑花序。坚果具翅。
分布:北京门头沟区百花山、房山县、密云县、怀柔县海拔1500米以上高山有分布。
用途:用材及观赏树种。
鹅耳枥
别名:北鹅耳枥、土姜
学名:Carpinus turczaninowii hance
性状:桦木科鹅耳枥属。落叶乔木。单叶互生,卵形,侧脉8~12对。雌雄异株。坚果,果苞叶状。
分布:北京房山区广见分布,生于阴坡或杂木林中。
用途:用材树种。种子可榨油。
毛榛
别名:胡榛子、角榛
学名:Corylus mandshurica Maxim.et Rupr.
性状:桦木科榛属。落叶灌木。单叶互生,长圆形。雌雄同株。坚果,果苞管状,密被刚毛。
分布:北京山区广见分布,常与榛子混生。
用途:果仁可食及榨油。
板栗
别名:栗
学名:Castanea mollissima B1.
性状:壳斗科栗属。落叶乔木,树皮灰褐色。单叶互生,具刺芒状锯齿。雌雄同株,雄花柔荑花序,雌花3朵聚生。坚果,生于刺状总苞(壳斗)内。
分布:北京花岗岩山区广见栽培。喜沙壤土。
用途:重要的木本粮食植物。种子可食。枝、根可入药。
栓皮栎
学名:Quercus variabilis B1.
性状:壳斗科栎属。落叶乔木,树皮木栓层发达。单叶互生,叶缘具刺芒状锯齿。雌雄同株,雄花柔荑花序,雌花单生或数个聚生。坚果,壳斗杯状。
分布:北京低山阳坡多有分布。耐旱。
用途:用材及水土保持树种。树皮制软木。壳斗含鞣质,果实含淀粉,可醇酒。
蒙古栎
别名:小叶槲树
学名:Quercus mongolica Fisch.ex Turcz.
性状:壳斗科栎属。落叶乔木。单叶互生,倒卵形,叶缘具波状钝锯齿,侧脉7~11对,叶柄短。雌雄同株。雄花柔荑花序。坚果,壳斗具瘤状突起。
分布:北京昌平、密云、怀柔等县有分布。
用途:用材树种。
辽东栎
别名:小叶青冈
学名:Quercus liaotungensis Koidx.
性状:壳斗科栎属。落叶乔木。单叶互生,叶缘具波状锯齿,侧脉5~7对。壳斗杯状,坚果。
分布:北京山区广见分布。生于山坡,常与山杨、白桦、油松混交或成纯林。耐寒。
用途:用材及水土保持树种。种子含淀粉,可酿酒,作饲料。
柞栎
别名:槲树、大叶波罗
学名:Quercus dentate Thunb.
性状:壳斗科栎属。落叶乔木。单叶,近无柄。雌雄异株,雄花柔荑花序,雌花簇生。壳斗杯状,坚果。
分布:北京山区有分布,常与其他树种混交或成纯林。耐干旱、瘠薄。
用途:用材及水土保持树种。种子含淀粉,可酿酒,作饲料。嫩叶可饲柞蚕。
榆树
别名:家榆、白榆
学名:Ulmus pumila L.
性状:榆科榆属。落叶乔木。单叶互生,具单锯齿。两性花,簇生。翅果,近圆形。
分布:北京各地均有散生分布。耐寒,耐旱。
用途:用材树种。树皮、根可造纸;幼果、嫩叶及树皮可食用或入药;种子可榨油。
青檀
别名:翼朴
学名:Pteroceltis tatarinowii Maxim.
性状:榆科青檀属。落叶乔木,树皮灰白色。单叶互生,三出脉。雌雄同株,雄花簇生,雌花单生。坚果具翅。
分布:仅1属1种,中国特有树种。北京石灰岩山区有分布。耐干旱、瘠薄。
用途:水土保持及用材树种。树皮为宣纸的主要原料。
柘树
别名:柘桑
学名:Cudrania tricuspidata (Carr.) Bur.
性状:桑科柘树属。落叶小乔木或灌木,常具枝刺。单叶全缘或3裂。雌雄异株,头状花序。聚花果红色。
分布:北京门头沟等山区有分布。耐干旱,常生活于石灰岩山区。
用途:用材树种。树皮可造纸,果可食,根入药。
桑树
别名:白桑、家桑
学名:Morus alba L.
性状:桑科桑属。落叶乔木。单叶互生,异形叶。雌雄异株,柔荑花序。聚花果(俗称桑椹),黑色或白色。
分布:原产中国。北京山区有分布,平谷等县有栽培的桑园。较耐寒。
用途:叶可养蚕,果可食,树皮可造纸,果、叶可入药。
构树
别名:楮树
学名:Broussonetia papyrifela (L.) Vent.
性状:桑科构树属。落叶乔木。单叶互生,异形叶。雌雄异株,雄花柔荑花序,雌花头状花序。聚花果,橘红色。
分布:北京各地有分布。耐旱,喜钙。
用途:树皮可造纸。果、根入药。
柴叶小檗
学名:Berberis thunbergii DC.var.atropurpurea Chenault.
性状:小檗科小檗属小檗变种。灌木,枝具刺。单叶紫色。花单生或簇生。桨果。
分布:北京各公园、绿地有栽培。
用途:观赏或作绿篱。
二乔玉兰
别名:朱砂玉兰
学名:Magnolia soulangeana Soul.-Bod.
性状:木兰科木兰属。落叶小乔木。单叶互生,倒卵形,先端短急尖。花被瓣9,外面淡紫色,里面白色,早春开花,先花后叶。聚合蓇葖果。
分布:北京的公园、绿地及庭院有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
紫玉兰
别名:辛夷、木笔
学名:Magnolia liliflora Desr.
性状:木兰科木兰属。落叶灌木或小乔木。单叶互生,全缘。花单生枝顶;萼片3,绿色;花瓣6,外面紫色。聚合蓇葖果。
分布:原产中国。北京各公园有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树皮、叶及花蕾可药用。
玉兰
别名:木兰
学名:Magnolia denudate Desr.
性状:木兰科木兰属。落叶乔木。叶倒卵状椭圆形,先端突尖。花瓣9,纯白色,早春开花,先花后叶。聚合蓇葖果。
分布:原产中国。北京的公园、庭院常见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
鹅掌楸
别名:马褂木
学名:Liriodendron chinense Sarg.
性状:木兰科鹅掌楸属。落叶乔木。单叶互生,马褂形。花瓣9,黄色;花单生枝顶。聚合翅果。
分布:北京各公园有栽培。
用途:用材及观赏树种。
杜仲
学名:Eucommia ulmoides Oliv.
性状:杜仲科杜仲属。落叶乔木,具胶丝。单叶互生。雌雄异株,无花被。翅果。
分布:仅1属1种,中国特有种。北京的公园、植物园有栽培。耐干旱,较耐寒。
用途:特有经济树种及用材树种。树皮可入药,叶、树皮、果可提取杜仲胶。
三球悬铃木
别名:法国梧桐
学名:Platanus orientalis L.
性状:悬铃木科悬铃木属。落叶乔木,树皮片状剥落。单叶,5~7深裂。雌雄同株,头状花序。聚花果3~7个串生。
分布:原产欧洲及亚洲西部。北京的公园、绿地、庭院有栽培。
用途:著名观赏树种。果可入药。
李
别名:玉皇李
学名:Prunus salicina Lindl.
性状:蔷薇科李属。落叶小乔木。叶倒卵形,叶缘具重锯齿。花常3朵簇生,具花梗,花瓣白色。核果,被腊粉。
分布:北京各果园和庭院习见栽培。
用途:果可鲜食,核仁入药。
红叶李
别名:樱桃李
学名:Prunus cerasifera Ehrh.f.atropurpurea (jacq.) Rehd.
性状:蔷薇科李属。落叶小乔木。叶椭圆形,紫色。花常单生,花瓣淡粉色。核果。
分布:北京街头、庭院及公园广见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
日本樱花
学名:Prunus yedoensis Matsum.
性状:蔷薇科李属。落叶乔木。叶椭圆形或倒卵形,叶柄常具2腺体。总状花序,先叶开放,花瓣白色或粉红色。核果黑色。
分布:原产日本。北京玉渊潭等公园有栽培。
用途:著名的观赏树种。
珍珠梅
别名:华北珍珠梅
学名:Sorbaria kirilowii (Regel) Maxim.
性状:蔷薇科珍珠梅属。灌木。奇数羽状复叶,叶缘具重锯齿。顶生圆锥花序,白色,夏季开花,花期长。蓇葖果。
分布:北京山区有少量分布。各公园、绿地、庭院有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
白梨
学名:Pyrus bretschneideri Rehd.
性状:蔷薇科梨属。落叶乔木。叶缘具尖锯齿及芒尖。伞形总状花序,白色。梨果黄色。
分布:北京郊区及庭院广有栽培。耐寒。
用途:北京主要鲜果之一,生食或加工成罐头、蜜饯。亦可观赏。
山杏
别名:野杏、安杏
学名:Prunus armeniaca L. var.ansu Maxim.
性状:蔷薇科李属。落叶乔木,小枝褐色。近叶圆形。花2朵并生。核果,球形。
分布:原产亚洲西部。北京低山区常见野生及栽培。耐寒,耐旱。
用途:水土保持及观赏树种。种仁可食及入药。
杏
学名:Prunus armeniaca L.
性状:蔷薇科李属。落叶乔木,嫩枝褐色。叶卵圆形,叶缘具钝锯齿。花单生,无梗,先花后叶,花瓣白色或浅粉红色。核果,被短柔毛。
分布:北京各地广见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果可生食或制成杏脯、杏干,杏仁可食或入药。
碧桃
学名:Prunus persica (L.)Batsch f. ru bra-plena Schneid.
性状:蔷薇科李属桃变型。落叶乔木。单叶互生,椭圆状披针形。花常单生,重瓣,先叶开放,红色。核果。
分布:北京的公园、绿地有栽培。较耐寒。
用途:观赏树种。
榆叶梅
学名:Prunus triloba Lindl.
性状:蔷薇科李属。落叶灌木。叶先端常3裂,边缘具重锯齿。花1~2朵,先叶开放,粉红色。核果。
分布:北京山区有分布,各公园、绿地广见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
合欢
别名:绒毛树、马樱花
学名:Albizia julibrissin Duraxx.
性状:豆科合欢属。落叶乔木。树皮灰色。二回偶数羽状复叶,小叶镰刀形,全缘。头状花序,粉红色。荚果扁平。
分布:北京的公园、绿地及庭院有栽培。喜温暖,耐沙质土及干燥气候。抗污染。
用途:观赏树种。木材可做家具,树皮及花蕾可入药。
紫荆
学名:Cercis chinensis Bge.
性状:豆科紫荆属。落叶灌木。单叶互生,近圆形,全缘。花先叶开放,簇生于老枝上,紫红色。荚果。
分布:北京的公园、绿地及庭院有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树皮、木材及根可入药。
红花锦鸡儿
别名:金雀儿
学名:Caragana rosea Turcz.
性状:豆科锦鸡儿属。落叶灌木。小叶4枚,假掌状排列。花单生,蝶形花冠,黄色或淡红色。荚果,褐色。
分布:北京郊区山地有分布,生于山坡、沟边、路旁或灌丛中。
用途:观赏及水土保持树种。
皂荚
学名:Gleditsia sinensis Lam.
性状:豆科皂荚属。落叶乔木,具分枝刺,偶数羽复叶。花杂性,总状花序,黄白色。荚果。
分布:北京山区有分布,公园、庭院有栽培。抗HF、SO2和CL2。
用途:用材及观赏树种。枝刺、果实、种子可入药。
国槐
别名:槐树、槐
学名:Sophora japonica L.
性状:豆科槐属。落叶乔木,小枝绿色。奇数羽状复叶,小叶全缘。圆锥花序,顶生,黄白色。荚果,念珠状。
分布:原产中国。北京市树之一,各地广有栽培。抗SO2、CL2、HCL和烟尘。
用途:用材及观赏树种。花、果入药。
龙爪槐
学名:sophora japonica L. var.pendula Loud.
性状:豆科槐属国槐变种。落叶乔木,大枝扭曲向上,小枝下垂。奇数羽状复叶。荚果念珠状。
分布:北京的公园、庭院、绿地有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
紫穗槐
学名:Amorpha fruticosa L.
性状:豆科紫穗槐属。落叶灌木。奇数羽状复叶。圆锥花序。荚果,圆柱形,有瘤状腺体。
分布:原产美国。北京沙地及路、渠旁有栽培。耐荫,耐旱,耐水湿和盐碱。
用途:水土保持及防护林树种。枝条可编筐,嫩枝及叶可作饲料。
刺槐
别名:洋槐
学名:Robinia pseudoacacia L.
性状:豆科刺槐属。落叶乔木。奇数羽状复叶,具2托叶刺。总状花序,白色。荚果。
分布:原产美国。北京各地广有栽培。耐干旱、瘠薄。
用途:用材及防护林树种。亦可观赏。花为蜜源。
花椒
学名:Zanthoxylum bungeanum Maxim.
性状:芸香科花椒属。灌木或小乔木,有香气,常具皮刺。奇数羽状复叶,互生,小叶5~9。花单性,圆锥花序,顶生。蓇葖果,红色。
分布:原产中国。北京低山区陵区多有栽培。耐干旱。
用途:果皮为调味料,又可入药。种子可榨油。
臭椿
学名:Ailanthus altissima(Mill.)swingle
性状:苦木科臭椿属。落叶乔木,树皮深灰色。奇数羽状复叶,小叶具2~4个腺齿。花杂性,圆锥花序,白色带绿。翅果。
分布:北京各地有栽培或分布。耐寒,耐干旱、瘠薄及盐碱。抗空气污染能力较强。
用途:用材及观赏树种。根、皮可入药。
千头椿
学名:Ailanthus altissima (Mill.)Swingle cv. Qiantouchun
性状:苦木科臭椿属臭椿栽培变种。落叶乔木,分枝细密,树冠近球形。奇数羽状复叶,腺齿不明显。花杂性,圆锥花序,翅果。
分布:北京公园及路旁有栽培。抗空气污染能力较
用途:观赏材种。
香椿
学名:Toona sinensis (A.Juss.) Roem.
性状:楝科香椿属。落叶乔木,树皮纵裂。多偶数羽状复叶,小叶全缘或具浅锯齿。圆锥花序,白色。蒴果。
分布:原产中国。北京各地有栽培。耐水湿,耐寒、耐旱性稍差。
用途:用材及观赏树种。嫩叶可食,根皮,果实可入药。
黄杨
别名:小叶黄杨、锦熟黄杨、黄杨木、瓜子黄杨
学名:Buxus sinica (Rehd.et Wils.)Cheng
性状:黄杨科黄杨属。常绿灌木,小枝绿色,四棱形。单叶对生,全缘,革质。花簇生,无花瓣,蒴果。
分布:原产日本。北京各地有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常作绿篱,树皮可入药。
火炬树
别名:鹿角漆树
学名:Rhus typhina L.
性状:漆树科盐肤木属。灌木或小乔木,奇数羽状复叶;小枝、叶柄、叶轴和花序密生柔毛。圆锥花序,顶生。核果,果序红色,似火炬。
分布:原产北美。北京东郊区广有栽培。耐旱。耐瘠薄,、耐盐碱
分布:原产北美。北京郊区广有栽培。耐旱,耐瘠薄,耐盐碱。
用途:水土保持及观赏树种。
冬青卫矛
别名:大叶黄杨
学名:Euonymus japonicus Thunb.
性状:卫矛科卫矛属。常绿灌木或小乔木,小枝绿色,四棱形。单叶互生,具钝锯齿。聚伞花序。蒴果,假种皮红色。
分布:原产日本。北京各地有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常作绿篱。树皮可入药。
元宝枫
别名:平基槭
学名:Acer truncatum Bge.
性状:槭树科槭属。落叶乔木。单叶对生,常3~5裂。花杂性。双翅果。
分布:原产中国。北京城乡广为栽培。
用途:观赏及用材树种。
鸡爪槭
学名:Acer palmatum Thumb.
性状:槭树科槭属。落叶小乔木,小枝紫色。单叶对生,7~9掌状深裂,裂片边缘具重锯齿。伞房花序,杂性,花瓣紫色。翅果。
分布:北京部分公园有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
七叶树
别名:娑罗树
学名:Aesculus chinensis Bge.
性状:七叶树科七叶树属。落叶乔木。掌状复叶,有长柄,小叶5~7。圆锥花序,白色。蒴果。
分布:原产中国。北京的公园。寺庙有栽培。
用途:用材及观赏树种。
栾树
学名:Koelreuteria paniculata Laxm.
性状:无患子科栾树属。落叶乔木。羽状复叶或二回羽状复叶,小叶具锯齿。圆锥花序顶生,黄色。蒴果,囊状。
分布:原产中国。北京山区有分布,公园、路旁有栽培。耐干旱,瘠薄。
用途:用材及观赏树种。花为蜜源。
梧桐
别名:青桐
学名:Firmiana simplex (L.f.) Wright
性状:梧桐科梧桐 赂。落叶乔木,树皮灰绿色。叶掌状3~5裂,具长柄。圆锥花序,花绿色。蓇葖果,叶装。
分布:原产中国和日本。北京的公园、庭院常见栽培。不耐寒。
用途:观赏及用材树种。叶、花、根入药。
柽柳
别名:桧柽柳、山川柳、观音柳、西河柳、华北圣柳
学名:Tamarix chinensis Lour.
性状:柽柳科柽柳属。灌木或小乔木,枝紫红色。叶鳞片状,淡蓝绿色。总状花序,粉红色,花两性。蒴果。
分布:中国特有树种。北京永定河流域有少量野生,各公园有栽培。耐盐碱,耐水湿及干旱。
用途:河滩及盐碱地绿化树种,亦可观赏。嫩枝、叶可入药。
紫薇
别名:痒痒树
学名:Lagerstroemia indica L.
性状:千屈菜科紫薇属。落叶灌木或乔木,枝条光滑。叶近无柄,椭圆形。顶生圆锥花序,鲜红色。蒴果。
分布:原产中国。北京有公园、庭院、绿地常见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树皮、根、花入药。
石榴
学名:Punica granatum L.
性状:石榴科石榴属。小乔木,具刺。叶对生或簇生,全缘。花两性,红色。桨果。
分布:原产亚洲南部。北京的公园、庭院有栽培。喜温暖,耐干旱。
用途:观赏树种。果可食。
红瑞木
别名:椋子木
学名:Cornus alba L.
性状:山茱萸科梾木属。落叶灌木,枝红色。单叶对生,卵圆形。伞房状聚伞花序,黄白色。核果。
分布:北京的公园、绿地有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
柿树
学名:Diospyros kaki L.
性状:柿树科柿树属。落叶乔木。叶椭圆形,背面淡绿色,沿脉有毛。雌雄异株。桨果大,橙黄色,萼宿存。
分布:中国特有树种。北京郊县及各公园、庭院有栽培。坑HF。
用途:用材及观赏树种。果可食用。柿蒂及根皮可入药,叶代茶。
黑枣
别名:软枣、君迁子
学名:Diospyros lotus L.
性状:柿树科柿树属。落叶乔木。叶长圆形,背面灰绿色。雌雄异株。桨果小,黑色。
分布:中国特有树种。北京中低山区有分布,郊区县及公园有栽培。
用途:用材及观赏树种。果富含维生素丙,可食用或药用。
美国白腊
学名:Fraxinus americana L.
性状:木犀科白腊属。落叶乔木。奇数羽状复叶,小叶5~9。雌雄异株。翅果。
分布:原产北美。北京的公园及街道有栽培。耐寒,抗烟尘。
用途:观赏及用材树种。常作行道树。
连翘
别名:黄寿丹
学名:Forsythia suspensa (thunb.) Vahl
性状:木犀科连翘属。落叶灌木。叶单生或3小叶。花先叶开放,黄色。蒴果。
分布:原产中国。公园、庭院、绿地广泛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果实入药,种子油可制化妆品。
紫丁香
学名:Syringa oblata Lindl.
性状:木犀科丁香属。落叶灌木或小乔木。单叶对生,叶阔卵形,基部心形,全缘。圆锥花序,花紫色,芳香。蒴果。
分布:原产中国。各公园,庭院及绿地广泛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种子药用,花可提取芳香油,嫩叶或可代茶。
白丁香
学名:Syringa oblata Lindl.var.affinis Lingdelsh.
性状:木犀科丁香属紫丁香变种。落叶灌木。单叶对生,叶卵形,全缘。花白色。蒴果。
分布:北京广见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
迎春花
学名:Jasminum nudiflorum Lindl.
性状:木犀科茉莉属。落叶灌木,小枝近四棱。奇数羽状复叶,对生,小叶3。花先叶开放,黄色,单生。
分布:原产中国。北京的公园。绿地及庭院普遍栽培。
用途:观赏植物。叶、花可入药。
女贞
学名:Ligustrum lucidum Ait.
性状:木犀科女贞属。常绿小乔木或灌木。单叶对生,常具尾尖。圆锥花序,白色。核果。
分布:原产中国。北京的公园有栽培。
用途:观赏及可用树种。果可入药。
金叶女贞
学名:Ligustrum X vicaryi
性状:木犀科女贞属。半常绿灌木。单叶对生,先端渐尖,幼叶金黄色。圆锥花序,白色。核果。
分布:原产德国。北京的公园及街头绿地常见栽培。
用途:观赏树种。
揪树
学名:Catalpa bungei C.A.Mey.
性状:紫葳科梓树属。落叶乔木。单叶对生,近全缘,有长尾尖。总状花序,花冠白色,内具紫斑。蒴果,细长柱形,种子具长毛。
分布:北京城乡公园、庭院有栽培。耐旱,稍耐盐碱。
用途:珍贵用材及观赏树种。树皮、叶、种子可入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