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苗圃种植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树林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科学有序推进我省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保护现有红树林,科学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扩大红树林面积,提高生物多样性,整体改善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不断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整体保护。突出红树林生态功能,全面加强保护,维护红树林生境连通性和生物多样性,对红树林生态系统实施整体保护。

  2.尊重自然,科学修复。遵循红树林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科学评估确定红树林适宜恢复区域,采用自然恢复和适度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生态修复,优先选用本地树种。

  3.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针对各地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突出问题,明确不同区域政策要求,优先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开展修复,逐步扩大到其他适宜恢复区域。

  4.分级负责,多方参与。按照事权划分,明确各部门在红树林保护修复方面的职责分工,构建社会参与机制,激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红树林保护和修复。

  (三)行动目标

  推进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建设,逐步完成自然保护地内的养殖塘等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的清退,恢复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在适宜恢复区域营造红树林,在退化区域实施抚育和提质改造,扩大红树林面积,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到2025年,营造红树林675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550公顷。

  二 重点行动

  行动一:实施红树林整体保护

  ——优先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要求,依据相关基础性调查及科学评估成果,将红树林相关自然保护地,以及自然保护地外的红树林、红树林适宜恢复区域,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责任单位:沿海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严格红树林地用途管制。从严管控涉及红树林的人为活动,红树林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可在有效实施用途管制、不影响红树林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开展适度的林下科普体验、生态旅游以及生态养殖,经依法批准进行的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等活动。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占用红树林地;确需占用的,应开展不可避让性论证,按《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规定报批。禁止在湿地内非法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或者以其他方式毁坏红树林。红树林人工种植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因科学研究、医药或者更新、改造、抚育等需要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

  责任单位:沿海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动二:加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管理

  ——调整优化和新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红树林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不得将养殖塘区域调出保护区范围的要求,完成漳江口、九龙江河口、泉州湾、闽江河口、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等现有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的优化调整;推进新建福清兴化湾湿地水鸟、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等一批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地。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有序清退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对环三都澳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和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违法养殖塘依法予以清退;对现有的合法养殖塘,到期后不得再续期;对未到期的鼓励提前退出,给予合理补偿。清退后要对原养殖塘区域进行必要的修复改造,为营造红树林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加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设。按照自然保护地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基层红树林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和专业人员培养,改善红树林保护管理、监测和宣教等基础设施和装备能力。一是加强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设,重点加强福清兴化湾湿地水禽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二是加强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三是加强环三都澳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

  责任单位:漳州、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

  行动三:强化红树林生态修复的规划指导

  ——统筹红树林保护修复规划。贯彻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方案》等,抓紧制定《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25年)》,继续落实《福建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16-2025年)》,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统筹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将全省至2025年营造红树林675公顷和修复红树林550公顷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至相关设区市和县级单位。相关设区市和县级单位为履行红树林保护修复主体责任,应组织编制红树林保护修复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年度造林具体任务和实施地块,提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等人工设施清退计划,明确实施区域和项目,制订保护、营造、修复、管护等技术措施,落实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各市、县编制的红树林保护修复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备案。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沿海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实施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建设生态廊道、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加强漳江口、九龙江口、泉州湾、兴化湾、闽江河口、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等自然保护地建设,通过配备和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巡护监测、科普宣教等设施建设,强化对保护地内红树林的保护管理,开展红树林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红树林保护意识。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

  行动四: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

  ——科学营造红树林。到2025年,营造红树林675公顷。在红树林资源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合理确定红树林适宜恢复地。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通过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租赁等退养措施,对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实施清退,在此基础上,优先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坚持宜林尽林,优先选用本地红树物种,扩大红树林面积。推进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等人工设施清退,计划退养还湿40公顷,保障红树林造林用地需要;其中,2021年完成清退20公顷,2022年完成清退20公顷。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修复现有红树林。统筹开展现有红树林生态系统中林地、潮沟、林外光滩、浅水水域等区域的修复,特别是对人工纯林、有害生物入侵、生境退化的红树林等进行抚育,采取树种改造、有害生物清除、潮沟和光滩恢复等措施,对红树林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提高生物多样性。到2025年,修复现有红树林550公顷。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加强后期管护。各地要对新营造的红树林采取严格的保育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落实管护责任,对成活率不达标或分布不均的地块进行补植。根据红树林生长规律,定期对红树林营造质量及成效进行评价。营造一年后,对其成活率、生长情况等进行评价;营造三年后,对其保存面积、林分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落实后续保护修复措施。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防控有害生物。各地要组织开展红树林生态系统外来有害生物、本土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重点加强对互花米草、广州小斑螟(海榄雌瘤斑螟)、桐花树毛颚小卷蛾、丽绿刺蛾、考氏白盾蚧、盘多毛孢菌、鱼藤、藤壶等有害生物的监测,建立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及风险管控机制。采取物理、化学、生物措施有效治理互花米草,遏制滩涂被有害植物侵占。加强红树林幼苗管护,采用苏云金杆菌、白僵菌、绿僵菌等生物防治手段开展防治,防止有害生物成灾危害。加强检疫执法,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保障红树林种苗供应。依据红树林生态修复任务规划,加强红树林苗木供求预测分析,推进红树林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按照急用为先的原则,在现有红树林保护区域内,科学划定专用采种园,确保当前红树林各类树种的种苗供应。依托漳江口、九龙江口、泉州湾、罗源湾、环三都澳等自然保护地红树林,建立红树林种质资源收集区、良种优苗繁育区、苗木生产基地,保障红树林造林与修复种苗供给。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

  行动五:强化红树林科技支撑

  ——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科技攻关。争取将红树林保护修复技术列入有关地方科技攻关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组织有关科研部门开展本省主要红树林树种(秋茄、木榄、桐花树、白骨壤等)苗木繁殖、优良品种选育、引种实验、栽培抚育、病虫害防治、珍稀物种保护、有害物种防控、结构单一人工林与退化次生林提质改造、红树林减灾功能等重要课题的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强现有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完善红树林保护修复研究基础设施和标准体系。依托国家批准我省建设的泉州湾和闽江河口2处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监测站和漳江口红树林保护区监测站,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进一步强化各监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科研监测设施设备。加强与厦门大学、国家海洋三所、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林科院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建设一批红树林生态定位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示范基地,不断完善全省红树林保护修复研究的基础设施,提高我省红树林保护修复科研水平。制定和完善红树林保护修复技术与管理规范。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动六:加强红树林监测与评估

  ——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动态监测能力。结合国土三调成果,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新技术手段,进一步组织对红树林资源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健全红树林资源本底数据库。在此基础上,依托现有红树林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等,建立和完善现有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红树林监测网络,构建红树林监测监管信息平台,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新技术手段,及时掌握红树林资源、生物多样性、重要生态功能、环境质量现状等的动态变化。同时加强对新造红树林的跟踪监测评估,为后续抚育修复等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全过程跟踪评估。积极组织申报红树林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对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项目实施情况、生态系统恢复效果、防灾减灾能力和综合效益进行长期监测与评估,促进生态修复项目水平不断提高。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动七:完善红树林保护制度体系

  ——完善地方红树林保护修复制度。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对《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有关规定等,进一步健全红树林保护与修复制度体系,明确对红树林保护区域内允许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的具体监管要求。

  责任单位: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自然资源厅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中统筹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省林业局在湿地保护修复、沿海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统筹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履行红树林保护修复主体责任,负责建立红树林保护修复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完善红树林保护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大资金政策支持。省自然资源厅利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省林业局利用湿地保护修复、沿海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红树林营造、现有红树林修复、红树林保护、监测等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的支持,按年度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的40%,对地方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红树林保护和修复任务,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统筹用好各类资金。

  (三)推进市场化保护修复。贯彻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红树林保护修复。按照国家部署,研究开展红树林碳汇项目开发,探索建立红树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推进红树林市场化保护修复的具体政策。

  (四)加强宣传、公众参与和国际合作。各地要积极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宣传教育,对典型案例、有效模式和先进人物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社区共建共管机制。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技术和资金,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前沿成果,展示我国红树林保护修复成功的经验、技术和模式。

2. 苗圃种植方案

  1、注重培育知名品牌

培育品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名牌战略的实施。

第一,加强政府引导下的宣传。名牌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广泛的知晓性,通过政府引导下的宣传能起到种植户自身宣传所不及的效果。借鉴其他地区的政府宣传行为,应该在该方面多下些功夫。第二,注重注册品牌商标的工作。商标是品牌的直接表现。对优势苗木的商标保护,是实施品牌化战略的保障,对促进苗木业的发展和种植户收入的提高都有重要作用。更深远的讲,对提高苗木的质量安全和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具有现实意义。

第三,注重苗木的国际认证和产地地理标志认证等。通过国内外公认的,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各类认证体系的认证,能有效的提升品牌建设的步伐。第四,提高品牌观念,创造品牌发展环境。种植户的思想观念提高了,才能激发更多的人关注品牌建设,通过政府宣传、典型带动等方式来达到品牌观念的深入发展。同时在政府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加以引导。2、加快推进科技进步苗木业的发展离不开与苗木相关的技术研究。纵观国外苗木发达国家的做法,苗木技术研究及应用为苗木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技术的优势为苗木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提供了动力。苗木种植还是以传统的老方式为主,已经延续了几十年,种植户的更新慢,与之相配套的种植技术更新也慢,这些制约了苗木业的跨越式发展。

在技术应用方面,应该广泛开展品种选择、种植指导、果园管理及后期管理方面的研究,为实践提供理论依据。特别是后期方面的研究,例如包装、储存和加工等方面的研究还是较为薄弱,比如储存方式还是老式的气调库、冷库等方式,国外在相关领域开展的镀膜冷藏等方式在当地根本没有,在调查中也没有发现有人知道更多的相关技术。因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变。第一,政府其主导作用,加强果树种植及相关应用的研发,这是推动技术进步的主要力量。第二,引导有实力的种植户从事相关的技术研究。第三,积极了解国内外的苗木知识前沿,不断借鉴引导,在当地适时开展应用。苗木业技术体系建设即需要科研力量的投入也需要科研体系的建设,特别是服务体系的建设,将科技及时转化为生产力,提高应用能力水平。

首先,继续加强科技服务能力。应该继续扩大果树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做好各类水苗木种的引进。对测土施肥、果园生草和病虫害生态化控制等新技术等要加强推广力度。其次,苗木业技术推广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在全县范围内建立既有国营又有民营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各乡镇都要设立专门的苗木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有条件的村可以设立服务点,将服务延伸到千家万户。第三,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要逐步建立。应该在开发运营了农业信息网等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定期对苗木业动态、苗木价格和苗木供求信息等方面指导全县的苗木业生产,乡镇和村一级也应当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信息报道员。在近几年从政策到实践中都开展了信息技术在苗木业中的运用,但效果还有待进一步的提升。

搞好苗木的信息技术的现代化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增强种植户的信息化意识。通过宣传和带动让广大种植户认识到网络等现代信息化技术与苗木业发展息息相关,引导种植户由被动接收到主动收集信息的转变,让种植户多了解,多观看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图片、书籍和视频资料。第二,发挥好政府在种植户信息化中的主导作用。可以指定区域内的信息化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多方式多渠道的加大投入,让重视现代化的信息意识浓厚。第三,进一步加强种植户信息化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网络建设。种植户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等方面不断完善提升,让及时的苗木业网络信息传递到种植户手里。第四,推进苗木业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让政府与种植户之间,种植户与种植户之间的信息更加顺畅,资源共享力度更大。第五,建立培养种植户信息化人才的机制,加大乡、村的信息服务站。

3、实施苗木标准化战略在标准国际化对接、苗木业标准的实施力度和苗木业标准组织体系建设三个方面推进发展。具体的苗木业标准涉及的方面包括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多个环节,例如苗木的培育、苗木的质量、苗木的储藏和包装等。潍坊市应该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出苗木系列标准,并指导种植户严格按照县里制定的标准化进行生产销售。近些年来,苗木审查体系、各类组织形式和技术推广等方面全面实施了苗木标准化生产,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在标准化的路上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苗木业发展的好坏根本上还是靠人的技术水平来实现。知识化的种植户是推动苗木业更新换代的主要动力,种植户的技术水平既包括对新型技术的接受也包括对新型技术的实践。目前科技型种植户数量并不是很多,更多的种植户靠的都是自己的经验和与周边种植户的交流获得,技术含量较低,对国内外的新技术了解较少,这些都阻碍了苗木业的创新型发展。应该建立由政府引导下的多种提升技术水平的平台,尽快改善种植户的技术水平,让种植户开阔眼界,学习和掌握更多先进的种养技术,不断提高潍坊市的整体苗木发展水平。

4、推进苗木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强苗木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中,也应该加强农业产业一体化建设,当然也包括苗木一体化建设,特别是发函一些苗木业的龙头企业,因为苗木产业一体化建设是龙头企业的经营方式和战略手段。从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内涵上来说,他包含着动词和名词两种解释,动词解释主要集中在经营手段上,名词解释主要集中在经营组织形式上。按照龙头企业对企业或农户的人事支配力量、资金占有份额、信息掌握量和技术指导力量和生产控制力量四个方面,可以把农业产业一体化分为内部组织、中间组织和内部市场三种类型。

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一体化的建设必须以客观的市场规模扩大,管理、生产和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及提高到一定程度为前提。因此在苗木业产业一体化发展中,政府的指导及通过制定政策来规范龙头企业与种植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有必要的。苗木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能有效的整合资源,壮大集群经济,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大体可以有两个市场,一是苗木产品的产地市场建设。这就要求在完善现有市场的基础上,紧盯国内先进地区的经验,建设一处政府行为引导的、规模较大的、功能齐全的大型苗木批发市场,包含苗木购销、储运、包装和加工于一体,具有集散中转功能和交易现代化等特点的市场。二是开拓外地市场,采用灵活的经营方式,将批发市场建设为设点销售、超市连锁经营或直销等销售方式,特别是在大城市设立品牌专卖店或专柜,有计划和有组织的扩充销售网络和销售渠道。小规模的苗木批发市场有很多,每个乡镇都有,集中地区每个村子都有市场交易点。这些分散的交易点要么是地方政府主导建设的,要么是自发形成的,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这些市场都没有形成一定的影响力。

3. 苗圃种植规划该怎么说明

准备的多喽,1,场地适宜,水源最重要。

2,苗木来源,及肥料准备3,人工准备,日常养护4,做好市场调查,为销路做基础。

自己要懂,5,大量的钞票准备。

4. 园林苗圃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绿地规划标准》将城市绿化树种分为三类:基调树种、骨干树种以及一般树种,其中基调树种需要3-5种,骨干树种需要20-30种,一般树种就更多了。

随着苗木行业的转型升级,出现了很多农业观光休闲区,同时也带动了彩叶类、观果类、观花类、观茎类苗木的强劲发展。重要景观节点建设与高档(别墅)庭院营造大量需求造型树木。屋顶花园、私家园林、岩石园等绿化场所需要生长缓慢的树种。节约型园林大量需要低维护树种。提高树种的多样性成为我们迫不及待要做的事情。

5. 苗圃发展规划

就是以双倍的资源共享,达到一定成效的故事了,首先是规划苗圃,就是说在生态和绿色植物的培育下,达到最初的目的,然后就是共赢局面了,这个是目前国内比较常见的一种,就和腾讯的众创空间一样,通过一系列的手段达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成果。

6. 花卉苗圃规划

第十届花博会指挥部办公室第一副主任陈群表示,本届花博会首次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筹办,其共吸引50多家企业共同参与运营及布展,已获得赞助资金2.6亿元,开发并对外发售300多款特许产品。

近几年,《关于以筹办2021年中国花卉博览会为契机大力发展现代花卉产业的意见》、《关于上海市崇明区打造国际花卉产业高地的若干扶持政策》、《崇明区花卉产业发展规划与空间布局》等文件陆续出台。

以本届花博会为契机,崇明更是引进8家优质花卉龙头企业,落地企业项目总投资近25亿元;未来,做大做强花卉产业集群,形成花卉研发、生产、加工、服务贸易全产业链是崇明的目标。

7. 苗圃种植规划怎么写

1)确定你所建苗圃准备培育植物的种类;

2)根据土壤、日照、排水、温度等自然条件以及交通运输条件进行苗圃选址;

3)进行苗圃地块规划与园区设计,可按照大苗小苗或者植物种类进行地块划分;

4)按照规划进行整地培肥、排水灌溉等进行苗圃土建;

5)引种、育苗、养护、销售。

8. 苗圃种植规划书

1、首先就是土地的租金了,一般现在一亩地的租金差不多是600元,那么一百亩的话,就是60000元一年的租金。

2、然后就是它的肥料投资,差不多一亩地的肥料、水费需要200元左右,那么一百亩就是20000元。

3、然后就是苗木费,一般一百亩地的苗木费差不多在20000元的样子,这个要视情况而定,主要是看种植哪一种果树,有些价格可能还会更高一些。

4、然后就是工资了,一百亩地肯定是要请工人的,一般工人的价格在150元一天,那么如果请五个工人,做事60天的话,工资就需要48000元一年。

5、这些加起来的投资基本上就是15万左右了,还有一些无形的消费,所以如果是按一百亩来算的话,在初投入的时候,最好是准备二十万的启动资金。

9. 苗圃种植规划图

1.园地选择

选择生态环境良好、地势较平坦、土质肥沃、土层深厚、不受污染源影响的农业生产区域,要求活土层在60厘米以上,地下水位在1.5米以下,土质为壤土或砂壤土,pH值6.0~7.5,含盐量小于0.3%。不宜选择低洼易涝、土质黏重的地块,应避免与仁果类树种重茬栽植。

2.园地规划

根据园地大小、地势等,合理划分生产小区,同时规划道路、排灌系统、防护林及其它必要的附属设施,如管理房等。

3.品种选择

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选择适宜本地区及市场的优质丰产品种,一般要求个大、耐贮、鲜食加工兼用。选择适宜山楂品种或花期相近的野生类型山楂作授粉树,主栽品种与授粉品种种植比例为5~10:1。

4.苗木选择

应选用脱毒苗木,要求充实健壮、嫁接口愈合良好、无病虫害,接口以上5厘米处粗度1厘米以上,具有4条以上20厘米长的侧根,有完整的须根,在苗干整形带内有8个以上饱满芽。砧木选用野山楂。

5.栽植

(1)栽植时期

秋季和春季均可栽植,秋栽一般在苗木落叶后至土壤封冻前完成,春栽在土壤解冻后至苗木萌芽前进行。

(2)栽植密度

株行距一般为3~4米。

(3)栽植方法

一般为南北行向或沿等高线种植,挖宽深不小于80厘米的定植穴或定植沟。表土、底土分别放于两侧,优先回填表土,混拌优质农家肥50千克/株以上,用底土在坑的周围做埂拦水保墒。栽植时挖40厘米×40厘米×40厘米定植穴,将苗木放入穴内,使根系自然舒展,按“一提二埋三踩”要求进行,栽植深度以苗木原土印与地表相平为宜。

6.栽后管理

(1)栽后浇水

栽后立即灌水,使苗木与根系密接,第二天可用疏松表土覆盖树盘5厘米厚,利于保水。春季干旱或土壤湿度不够时,栽后半月左右可适量灌水1次,以提高成活率。

(2)定干

一般在60~70厘米处定干,剪口下保留5~8个饱满芽。

(3)套袋防虫

为防金龟子等害虫危害,可用塑料筒或塑料袋套在苗干上,发芽处留有适当放风处,上口用线绑住,下部入土培牢,既防虫害,又防苗木抽干。待新芽发出后,逐渐防风除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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