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徐丰农业有限公司年出栏3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徐丰农业有限公司租用衢山镇外泥螺山的土地60亩,计划用于新建出栏三万头生猪养殖场项目。本项目以绿色、安全、高效为设计理念。拟建设现代化猪舍39626平方米,引进新丹系母猪1500头,公猪25头。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存栏生猪16000头,年出栏商品猪30000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空气环境 | ||||||||
居住区 | 435702.07 | 3367862.46 | 樟木山村 | 樟木山 | 约2204人 | 二类区 | NW | 1283 |
435320.76 | 3366471.18 | 双基 | W | 1195 | ||||
436116.00 | 3366741.18 | 西丰 | NW | 392 | ||||
居住区 | 434827.04 | 3367491.34 | 沼潭村 | 约935人 | 二类区 | NW | 2203 | |
居住区 | 437460.97 | 3367314.06 | 渔耕碗村 | 约1483人 | 二类区 | NE | 1416 | |
居住区 | 438374.27 | 3366587.22 | 龙潭村 | 约1622人 | 二类区 | NE | 1770 | |
地表水 | ||||||||
北扫箕水库 | 435535.66 | 3367497.32 | 水库 | 鱼类等 | Ⅱ类区 | NW | 1300 | |
桂太河 | 436116.00 | 3366741.18 | 河流 | 鱼类等 | Ⅳ类区 | NW | 40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猪尿水、猪舍冲洗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等相关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舟山市蓝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猪舍、猪粪堆肥等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采用科学的日粮设计、干清粪等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并拟对养殖场恶臭废气进一步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
经预测,本项目投产后,正常排放时恶臭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本项目实施前后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基本维持现状,环境空气质量可以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
项目运营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周界噪声能达到GB12384-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做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
项目养殖废水经场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等相关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舟山市蓝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厂区排水系统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并且完善污水的收集管网。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猪舍、猪粪堆肥等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采用科学的日粮设计,提高日粮消化率,减少干物质(特别是蛋白质)排放量,既可减少肠道臭气的产生,又可减少粪尿排出后臭气的产生,是减少恶臭的有效措施;采取机械清粪工艺可实现猪粪日产日清,减少猪粪在猪舍内的存放时间从而减少猪粪降解产生恶臭气体,可从源头上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量。另外,为进一步减少恶臭影响,本项目拟对养殖场恶臭废气进一步收集处理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在设计时选用低噪设备,要求对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布置合理,并加强养殖场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做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根据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浙江舟山衢山镇镇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三废”可以做到达标排放,能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认真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建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并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审批该项目的环保主管部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80-7334785
建设单位:浙江徐丰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智君 联系电话:13758003738
环评单位:杭州科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亮 联系电话:13588416189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浙江徐丰农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