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土楼管委会:
为扶持生猪产业发展,进一步规范补贴发放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南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通知》(靖农〔2022〕46号)精神,现就我县规划内生猪养殖场电费补贴及良种引进补贴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内生猪养殖场电费补贴申报及发放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比例:补贴对象为已列入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规划内生猪养殖场,对其2021年1-12月的电费进行补贴,补贴比例根据全县申报和审核情况,确定最终执行比例,最高不超过50%。有以下情形的生猪养殖场,不得享受电费补贴政策:
1.规划内的生猪养殖场,但已不再饲养生猪的;
2.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用电量及电费清单的;
3.2021年至今存在偷排、漏排、污染环境等行为的;
4.2021年至今不遵守动物防疫、检疫等相关要求,被发现、查处的。
(二)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限
1.养殖场自行申报(申报时限2022年8月20日止)。经前期摸底,并向有关供电单位函询生猪养殖场用电情况,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靖县供电公司、闽星集团的南靖县奎洋供电站供电并已确认用电情况的生猪养殖场根据2021年实际用电情况,填写附件1(一式三份)报所在镇(管委会)审核。由其他供电单位提供用电的生猪养殖场根据2021年实际用电情况,填写附件2(一式三份)、并提供2021年度的用电发票报所在镇(管委会)审核。南靖县规模生猪养殖场2021年度电费补贴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所在镇保存,两份由乡镇收集汇总后,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按要求向所在镇提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不予补助。
2.镇级审核及汇总(审核汇总时限2022年8月23日止)。各镇(管委会)要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相关人员要签名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2022年8月23日前,各镇(土楼管委会)要汇总辖区内各生猪规模养殖场电费补贴申报情况(附件3)及生猪养殖场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注意事项:(1)2021年度用电量较少、电费较低等异常现象,是否是空栏状态,若空栏状态则不予补助;(2)部分生猪养殖场存在多个用电户号、用电户名与养殖场名称或法人代表名字不一致等情况,需进一步确认是否属于生猪养殖场生产用电,若不属于生猪养殖场生产用电的不予补助。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不予补助。
3.县级测算及资金发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各镇人民政府、土楼管委会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按照补贴资金总量测算补贴执行比例,对执行比例及拟发放补贴资金情况进行研究、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县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各生猪养殖场提供的银行账户。
二、生猪良种引进补贴申报及资金发放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已列入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规划内生猪养殖场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经申请准调审核批准,从县域外的省级(含市、县级)发证种猪场或地方猪保种场引进种猪(含种公猪、种母猪)实施补贴,补贴标准为种母猪300元/头,种公猪500元/头。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养殖场自行申报。养殖场向所在乡镇提交生猪良种引进补贴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养殖场需提供材料:生猪良种引进补贴申请表(附件4)、本场动物防疫许可证、种猪来源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许可证、引种合同、引种结算发票、准调证明、检疫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生猪免疫标识序号及引种种猪现场照片(彩色打印)。
2.镇级审核及汇总。乡镇要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申报的引种补贴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引种合同、引种结算发票、准调证明、检疫合格证明需由养殖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比对无误,标注“与原件一致”,对初审合格的,予以签名、盖章确认,并汇总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附件5)。
3.县级审核及资金发放。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养殖场申报的引种补贴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局务会研究后,按程序给予拨付补贴资金。
4.申报其他要求。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15日期间引种的,要于2022年8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的所在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不予补助。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引种的,视引种具体情况,每2个月或每3个月申报一次。
三、工作要求
电费补贴及良种引进补贴事关生猪稳产保供任务,涉及面广,请各地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导向和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严格审核相关资料,确保补贴发放公开、公平、公正。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杨雪梅,13459674194;严彩凤,15260651119。
附件:1.南靖县规模生猪养殖场2021年度电费补贴申报表(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靖县供电公司、南靖县奎洋供电站供电对象)
2.南靖县规模生猪养殖场2021年度电费补贴申报表(其他供电单位供电对象)
3.南靖县规模生猪养殖场2021年度电费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
4.南靖县2022年度生猪良种引进补贴申请表
5.南靖县申请2022年度生猪良种引进补贴汇总表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0日
附件1:
南靖县规模生猪养殖场2021年度电费补贴申报表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靖县供电公司、南靖县奎洋供电站供电对象)
规模生猪养殖场名称 | ||||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
银行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户名 | |||
银行账号 | ||||
是否存栏生猪 | □有 □无 | 存栏头数(头) | ||
供电单位 | 用电户号 | |||
用户名称 | 用电地址 | |||
2021年度全年用电量(度) | 2021年度全年电费(元) | |||
申报单位承诺 | 本养殖场申请2021年度南靖县规模生猪养殖场电费补贴,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自愿退还补贴资金,并承担产生一切法律责任。 (公章) 申报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 |||
所在镇(管委会)意见 | 该养殖场有存栏生猪,2021年度未被相关部门查处,同意其申报电费补贴。 经办人: 分管领导签字: 镇(管委会)公章 2022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2:
南靖县规模生猪养殖场2021年度电费补贴申报表
(其他供电单位供电对象)
规模生猪养殖场名称 | ||||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
银行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户名 | |||
银行账号 | ||||
是否存栏生猪 | □有 □无 | 存栏头数(头) | ||
供电单位 | 用电户号 | |||
用户名称 | 用电地址 | |||
2021年度全年用电量(度) | 2021年度全年电费(元) | |||
申报单位承诺 | 本养殖场申请2021年度南靖县规模生猪养殖场电费补贴,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自愿退还补贴资金,并承担产生一切法律责任。 (公章) 申报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 |||
供电单位意见 | 该养殖场用电情况属实,无误。 经办人: 供电单位(公章): 2022年 月 日 | |||
所在镇(管委会)意见 | 该养殖场有存栏生猪,2021年度未被相关部门查处,同意其申报电费补贴。 经办人: 分管领导签字: 镇(管委会)公章 2022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3:
南靖县规模生猪养殖场2021年度电费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
汇总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生猪养殖场名称 | 2021年全年用电量(度) | 2021年全年电费(元) | 银行账号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户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经办人员: 分管领导:
附件4:
南靖县2022年度生猪良种引进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养殖场名称 | 法人(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
引种时间 | 年 月 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签发日期) |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 | |||
引种来源场名称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 发证单位 | |||
品 种 | 数量(头) | 公/母 | 生猪免疫标识序号 |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是□ 否□(缺项或不符合需备注: ) | |||||
1. 本场动物防疫许可证2. 引种来源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动物防疫许可证3. 引种合同4. 引种结算发票5. 准调证明6.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7. 非洲猪瘟检测报告8.引种种猪及生猪免疫标识现场图片 | |||||
所在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县级审核部门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5:
南靖县申请2022年度生猪良种引进补贴汇总表
汇总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引种时间 | 生猪养殖场名称 | 引种数量(头) | 公猪/母猪 | 补贴金额(元) | 银行账号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户名 | 联系方式 |
经办人员: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