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业主: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胜利村经济联社”)。
二、标的物名称:太平镇胜利村(春光村)集体经济生猪代养场所属养猪场10年经营权。
三、标的物概况:太平镇胜利村(春光村)集体经济生猪代养场所属养猪场位于芦山县太平镇钟灵村沙坪子组马大坪处,占地约20亩,两栋猪舍建筑面积2720.32㎡,配套附属设施,包括综合用房、设备设施等养猪场打围的所有物品,总投资500万元(含养猪场全套设备及土地),周边环境较好,水、电已通,交通方便。
四、招租方式:整体招租,公开竞价。
五、标的物竞标底价:采取固定租金24万元/年的底价+猪价提成。猪价提成方式:猪价在9.5元/斤—10.4元/斤按每头猪23元提成,10.5元/斤—11.4元/斤按每头43元提成。猪价每增加1元每头猪的提成增加20元,以此类推。这里的猪价指的是市场的毛猪价格,提成是按照出栏的头数计算。
六、竞标要求: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组织,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招标竞价项目的支付;
2.标的物猪场仅用于生猪养殖及销售等相关活动,不得私自改变猪场性质、用途等,竞得人在承租期间擅自改变猪场用途的,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无条件清场并不予退还租金。
3.猪场全套自动化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所有权属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七、竞价须知:
1、招租人: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项目名称:太平镇胜利村(春光村)集体经济生猪代养场所属养猪场10年经营权。
3、竞价方式:本项目采用举牌报价方式竞价。低于标的物竞标底价的为无效报价,竞价幅度以千元或其倍数计,在满足有效竞标人达到一家及以上后,在猪价提成不变情况下,以固定租金作为竞价,固定租金报价最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竞标人不按本竞价办法报价的,视为无效竞标人。中标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有效竞标人不足一家的,本项目终止实施。竞价所需资料以密封书面形式递交。
八、展示标的物:
猪场按现状招租,由竞租人自行踏勘现场。
2、联系人:王先生(13980170888);李先生(18980171800)
十一、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太平镇胜利村村委会。
联系人:王先生(13980170888)。
十二、报名要求
1.于2021年11月2日至7日缴纳竞标保证金20000元。若无违规情况,未中标原数退回;中标者待合同签订后将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
保证金缴款账户:雅安市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开户行: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太平分社
账 号: 75420120000003057
2.以企业报名需提交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以自然人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经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费打款凭证
4.竞标申请书
5.竞标承诺书
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