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要求,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生猪品种改良,中央财政从2020年恢复启动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思南县生猪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思南县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思南县28个乡(镇、街道)。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全县母猪养殖场户人工授精所使用的良种猪精液进行补贴。2020年申报补贴母猪数量为2.5万头。

项目申请中央资金100万元。

(五)项目实施期限:2020年1月-2020年12月(思南温氏香坝种猪场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2月。思南县种公猪站实施期限从2020年10月开始,实际结束时间根据资金使用情况调整)。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

2、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186号);

3、《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

4、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产业集群、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161号);

5、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目标

2020年根据黔财农〔2020〕161号文件,将思南列入项目实施县,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推动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增加生猪养殖效益。通过项目实施,计划对2.5万头能繁母猪实施人工授精技术,对能繁母猪配种的良种猪精液给予补贴,调动养殖企业和农户改良生猪品种的积极性。

四、项目内容

(一)补贴范围全县28个乡(镇、街道)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思南温氏香坝种猪场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2月。经请示省农业农村厅主管部门同意,思南县种公猪站实施期限从2020年10月开始,实际结束时间根据资金使用情况调整)。

(四)补贴对象:对母猪养殖企业和农户开展人工授精使用的良种猪精液进行补贴。

五、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种公猪品种和精液产品质量要求

2020年项目种公猪的品种以大约克猪、长白猪、杜洛克猪为主,兼顾贵州省地方优良猪种。

1、种公猪来源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或参加全国种猪育种协作组织的种猪场。

2、种公猪符合本品种外貌特征,健康状况良好,耳号清楚可辩,系谱清楚,档案记录齐全,综合评定等级优秀。

3、种公猪精液按照《种猪常温精液国家标准》(GB23238-2009)执行。种公猪精液产品的计量,杜洛克、长白和大约克等为80-100ml,每份剂量中直线前进精子数要求≥25亿。

(二)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的要求

1、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包括种猪场、种公猪站等生产良种猪精液的单位和组织,以下简称供精单位),要有一定数量并符合项目使用条件的种公猪,有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保存和运输的技术力量和基础条件。种猪场必须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种公猪站、精液配送点或人工授精点要规范生产和服务。供精单位提供的良种猪精液包装上加施全省统一的良种补贴表示,按项目区需求组织生产和配送,确保养殖场(户)需要精液的数量和质量。

六、项目实施步骤

(一)确定供精单位

1、我县供精单位基本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要求,我县符合条件的供精单位仅有思南县种公猪站和思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香坝种猪场(以下简称香坝种猪场),现将两个养殖场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1)贵州省思南县种公猪站:位于鹦鹉溪镇东瓜溪村,2012年建设完成,是中央资金全额投资建设的国家级种公猪站。该种公猪站现存栏种公猪50头(其中已调教成年公猪33头,后备公猪17头),种母猪5头,年可提供优质精液4万份以上。思南县种公猪站辐射24个精液配送点,每天根据精液配送点需求配送精液,由乡镇输配员为当地的养殖场(户)提供精液及配种服务,覆盖全县能繁母猪。2013~2018年经单一来源采购确定为我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供精单位,为全县能繁母猪提供精液供给,养殖场及农户均反映精液品质好、产仔数高。

(2)思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香坝种猪场:位于香坝镇简家店村,2017年底建成投产,是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资建设的招商引资企业。该养殖场现存栏良种公猪38头(其中杜洛克公猪5头,长白公猪11头,大约克种公猪22头),年生产精液42000份,可满足场内5200头能繁母猪使用,未对外销售精液。

2、确定供精单位。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精单位。

根据项目实施要求,思南温氏香坝种猪场符合供精单位要求,同时又是用精单位,因此,对思南温氏香坝种猪场现存栏5200头能繁母猪按照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测算,即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及报账程序。

其他养殖场(户)能繁母猪人工授精使用的精液均通过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思南县种公猪站采购精液,按照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测算,即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资金兑现给思南县种公猪站。

(二)核定良种猪精液价格。供精单位预算良种猪精液生产成本,县农业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核定良种猪精液价格,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向养殖场或农户提供精液。2020年11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中心会同发改局、思南县种公猪站召开思南县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良种猪精液成本核定专题会,会议议定思南县种公猪站良种猪精液生产成本为34元/份,项目补贴10元/份,实际收费24元/份。会议要求思南县种公猪站必须严格按照《种猪常温精液》(GB23238-2009)生产良种猪精液产品,确保精液质量,做好生产记录;种公猪必须符合良种猪品种要求,良种精液产品的计量≥80ml,每份剂量中有效精子数≥25亿。

(三)精液的生产配送及使用。思南县种公猪站进行精液生产,填写生猪良种补贴精液生产及品质检查记录表(附件1),生产的精液经检查合格后在精液袋贴上生猪良种补贴明白卡(附件2)。供精单位派专人定期向各乡镇精液配送点配送精液,填写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精液领取登记表(附件3),由乡镇精液配送点负责人签字。乡镇精液配送点负责向养殖场(户)发放精液以及人工授精输配服务,填写生猪良种补贴人工授精登记表、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登记单、精液生产补贴表(附件4、5、6)。

四)资金兑现。省级财政将中央补贴资金拨付县级财政部门,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规模养殖场(含供精单位自身的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和农户提供精液,县财政局把补贴资金拨付到同级农业农村部门,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精液领取登记表、人工授精登记表等有关凭证,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

七、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项目的具体实施阶段

1、2020年1-6月,由县畜牧发展中心组织人员对供精单位的种猪进行鉴定,凡符合种用的留用,不符合的进行更新。

2、2020年7-9月,布局乡镇精液配送点,技术指导;

3、2020年10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4、2020年11月,核定良种猪精液成本价;

5、2020年12月,完善采购程序;

6、2020年1月到项目结束,对项目区母猪配种精液进行补贴。其中2020年10月份对香坝种猪场2020年1-9月的配种窝数进行核实。

7、2020年10月到项目结束,由畜牧发展中心抽部分人员组成督查小组,每个季度对种公猪站和乡镇精液配送点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进度横线表

八、组织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县级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旷宗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王 敏  县财政局副局长

        葛廷福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熊文康 县畜牧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刘  和  县畜牧发展中心副主任

龙友志 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李晓清 县发改局价格管理调控股负责人

杨廷韬 县畜牧发展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王 华  思南县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陈加兰 县畜牧发展中心会计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畜牧发展中心,刘和兼任办公室主任,抽王华、熊勇、李洪英具体办公。主要负责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及全程监督指导。

2、根据项目实施要求,成立项目实施技术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刘  和  县畜牧发展中心副主任、高级畜牧师

副组长:王 华  县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人、高级畜牧师

成 员:梅永红  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高级畜牧师
       张海殿 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助理畜牧师

        李洪英 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助理畜牧师

熊 勇  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助理畜牧师

冉丽华 县畜牧发展中心业务股畜牧师

肖文娅 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助理畜牧师

何 玲  县畜牧发展中心助理兽医师

程尚禄 县畜牧发展中心业务股高级畜牧师

        陈正贵 县畜牧技术推广站高级畜牧师

        各乡(镇、街道)畜牧站站长

项目实施技术组主要负责种猪鉴定、种猪饲养管理指导、免疫程序的制定及实施,人工授精点的布局、人工授精技术的培训、制定并监督实施输配技术操作规程、输配数的核实、数据统计、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

(二)完善各种制度

根据贵州省生猪良种补贴实施办法,继续完善和规范《供精单位管理办法》、《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管理办法》、《输精员技术要求》、《精液质量标准》、《项目配种收费管理办法》、《项目建档立卡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发放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办法,确保项目指标的顺利完成。

(三)强化责任落实

技术组成员及各乡(镇、街道)畜牧干部要指导种公猪站、猪人工授精点及养殖场(户)做好精液生产、发放和配种记录,如实填写母猪基本情况登记卡、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登记单,建立健全配种、产仔等有关信息记录档案。抓好能繁母猪的管理,做好补贴母猪佩戴畜禽标志及建档立卡工作,建立本乡(镇、街道)生猪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县级专家组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制定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猪人工授精、发情坚定、饲养管理等技术推广力度。

(四)强化监督管理

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利用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补贴区域、补贴标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每季度张榜公布本村受益户及其母猪的配种情况,同时接受社会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五)强化项目调度

领导小组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重点指导配种记录,核实农户签字及身份信息,发现并纠正问题,总结交流经验,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专家组要加强项目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项目按月调度,每月25日前按要求逐级上报项目执行情况。

(六)严肃责任追究

项目实管理施实行层层负责制,项目实施单位与财政、审计部门不定期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审查。对不负责任的单位、个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以及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罚。

附件1

附件2: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明白卡


农业部《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标准:

种猪常温精液 GB23238-2009

品种:XXXX   耳号:XXXX    批号:XXXX

剂量≥80ml   有效精子数≥25亿

保存温度:16-18℃   有效期:72h

生产日期:2020年XX月XX日XX时

生产单位:XXXXXXX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登记单


供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企业名称

或畜主姓名


住址


已配母猪头数


电话


身份证号


母猪耳号


精液批号


精液品种


精液份数


配种服务费


精液收费


备注

每头母猪配种时供2份精液,实际收费按2份计算。每份精液国家补贴10元,实际收费应为补贴后的优惠价格。

企业负责人或畜主签名:          配种员签名:


登记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留存,第二联供精单位留存,第三联企业或畜主留存。不允许用二联单,更不允许使用仅农户签字的单联收据。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