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印发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六化”规范(暂行)》及《浙江省万头以上规模猪场建设指南(暂行)的通知》(浙牧机发〔2019〕4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新(扩)建万头以上规模猪场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4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4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省财政下达生猪增产保供新(扩)建规模猪场奖励资金共1103万元,我县列入生猪增产保供计划万头以上猪场有淳安千岛湖华腾牧业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联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淳安郁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个,目前均已建成投产,由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3家符合条件的新(扩)建猪场进行资料、现场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已基本完成,同意通过验收;同时依据省厅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进行产能核定,核定拟补助产能109036头,拟申请产能补助奖励资金1090.36万元。现将建设内容和拟补资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勇                      电话:64837102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北路27号     邮编:311700

附件:淳安县万头以上新(扩)建生猪养殖场“增产保供”综合奖励拟补资金汇总表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8日

附件:

淳安县万头以上新(扩)建生猪养殖场“增产保供”综合奖励拟补资金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建设地点

类型

产床(套)

育肥舍面积(平方米)

测算新增补助产能(头)

计划奖励补助金额(万元)

已预拨金额(万元))

应付金额(万元))

备注

1

淳安千岛湖华腾牧业有限公司

淳安县汾口镇茅屏村

自繁自养场

240

10866

15320

153.2

78

75.2

扩建

2

杭州千岛湖联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淳安县浪川乡联欢村

母猪场

1859

/

67247

672.47

174

498.47

新建

3

淳安郁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淳安县中洲镇徐家村

自繁自养场

280

10125

26469

264.69

142

122.69

新建

合   计

2379

20991

109036

1090.36

394

69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