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病死猪肉流入市场监管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办理过程中,根据规定我们应该和您面对面商讨,但鉴于您工作比较繁忙,时间不方便等原因,经征得您本人同意,并于2021年6月13日与您进行了电话(视频)面商。现答复如下:

一、昭通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分布。目前,全市现有合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4个,分布情况是:昭阳区1个(昭阳区腾森屠宰有限公司)、鲁甸县1个(鲁甸兴星定点屠宰场),巧家县1个(巧家县齐昌畜禽屠宰有限公司),盐津县2个(盐津晨欣食品有限公司、盐津县盐井镇老街屠宰点),大关县1个(大关县中成生猪定点屠宰点),永善县3个(永善县溪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永善县祥瑞肉联厂、永善县桧溪镇长有屠宰有限公司),绥江县1个(绥江县永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镇雄县4个(镇雄县乐邦食品有限公司、镇雄县华业肉联有限公司、泼机坡上院子屠宰场、镇雄县以勒镇富裕生猪定点屠宰场),彝良县3个(彝良县宸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彝良县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彝良县湘远屠宰场),威信县6个(威信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威信县三桃乡屠宰点、威信县高田乡屠宰点、威信县罗布镇屠宰点、威信县麟凤镇屠宰点、威信县罗布镇顺河村屠宰点),水富市1个(水富县利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4个屠宰场(点)在昭阳中心城区1个,彝良县城3个,永善和盐津县城各2个,镇雄、鲁甸、巧家、威信、绥江、水富等县城各有1个,其余均分布在乡镇。

(二)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产能及实际屠宰量。全市24个合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年设计屠宰量约350万头,年设计屠宰量200万头的1个,年设计屠宰量10-50万头的5个,年设计屠宰量10万头以下的18个。2020年实际屠宰量5万头以上的2家(昭阳区腾森屠宰有限公司、镇雄县华业肉联有限公司)、2-5万头的3家(巧家县齐昌畜禽屠宰有限公司、永善县溪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威信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其余实际屠宰量均在2万头以下。2021年1-5月,全市屠企实际屠宰量17.1402万头,其中9个场(点)月屠宰量超过500头,3个场(点)月屠宰量在100-500之间,11个场(点)月屠宰量少于100头。  全市23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已全部配备了非洲猪瘟PCR检测仪器和检测技术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均按要求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工作,共派驻驻场官方兽医89人(其中协检员19人)。

(三)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发展规划。当前,我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设计屠宰产能过剩,落后产能比重过大;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相当一部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备设施简陋等这些问题不仅对猪肉质量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对生猪屠宰行业的现代化转型和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生猪养殖方式、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交通运输状况得到极大改观,同时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全社会对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的关切也越来越高,面对新形势,迫切需要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的规划指导,优化行业布局,提升管理水平,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因此,我市屠宰企业一方面正在不断升级改造引进先进的生产线,另一方面正在拟新建大型现代化屠宰企业。一是猪猪侠在威信县扎西镇的生猪屠宰场项目(项目设计生猪年屠宰量30万头)已完成场坪工作,正在做挡墙和强夯基础;二是铁骑力士在威信县的生猪屠宰场项目(项目设计生猪年屠宰量50万头)正在进行排洪沟的修建;三是正邦集团在永善县的生猪屠宰项目(项目设计生猪年屠宰量100万头)正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四)持续规范屠宰监管,确保消费安全。2021年以来,一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以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推进标准化创建为抓手,以宣传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落实取得屠宰资格证的24家生猪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目标,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行业乱象,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及线索摸排工作,重点对屠宰场可能存在的勾结非法势力、长期垄断生猪屠宰业务、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整治。生猪屠宰企业整治共检查8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21人次,立案查处5件,结案5起,罚款1.374万元,发放宣传资料165份。二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6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2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61份。

(五)持续强化动物卫生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市级、县市区级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以来,积极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禁病死畜禽、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确保了疫情不传播和动物产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一是各县市区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屠宰场、兽药经营企业、规模养殖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把好动物及其产品出口关,全市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2件(其中:涉及动物卫生执法案件24件,屠宰监管6件,兽药监管12件)。二是全面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全市177个动物检疫申报点(含驻屠宰场点兽医室23个),全部开展检疫电子出证。1-4月,全市完成畜禽产地检疫119.4338万头只,检出病畜禽0.0292万头只,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100%开展了产地检疫和实行官方兽医监管(督促建立健全用药记录、销售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等,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做好规模养殖场监管记录表。1-4月,全市共开展生猪屠宰检疫13.5399万头,检出病害生猪及产品186头,发往省内产品1301.8804万公斤;禽屠宰检疫4.6422万羽,发往省内产品6.7037万公斤。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100%开展了产地检疫和实行官方兽医监管(督促建立健全用药记录、销售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等,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监管兽医每月到场一次,做好规模养殖场监管记录表。三是强化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一方面专人负责,保证溯源数据完整并及时更新;另一方面加强溯源物资管理,及时上传数据。总之,在动物卫生监督检疫过程中,对死亡畜禽和检出的病害畜禽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置,同时积极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工作,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二、严格市场监管

  (一)成立工作专班,严格市场监管。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自新冠疫情以来,根据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冷冻冷藏肉品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与商务、卫健等相关部门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冷冻冷藏肉品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规范猪肉市场交易秩序,严厉查处采购“两证”不全、来源不明、无法提供非洲猪瘟检测合格报告的猪肉产品。重点督查市场开办方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猪肉安全经营管理责任;重点督查生产企业及有能力的经营企业、督促生猪产品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责任,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确保生猪产品原料来自定点屠宰厂(场)。强化加工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加强对猪肉制品加工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禁病死猪肉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肉食品安全。

  (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广大市民参与监督。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职能部门举报投诉热线,鼓励广大市民对违法销售病死猪肉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充分发挥了市场监管的作用。

(三)加强部门联动。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沟通,不断完善案件移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双向案件咨询机制等,并且在此类案件的移送材料、证据固定和保全要求、移送程序等不断明晰,部门之间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与司法刑事司法衔接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制售病死猪肉及其制品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打击力度,严惩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把猪肉市场准入关口,确保来源合法,维护猪肉市场的消费安全。依法查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使用未经检验检疫和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

(四)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在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中,加大《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并且加强典型突出案例的宣传,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合格肉品。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管执法,补齐监管短板和弱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积极加大查处市场上销售无检疫检验证明猪肉等违法销售经营行为。

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昭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