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6日讯 近日,济南南部山区柳埠街道办事处田褚村听众吴先生通过新闻热线9600195,向我们《有事大家帮》栏目反映,自己村里有一家养猪专业合作社,由于距离村庄太近,一到夏天,蚊虫多、异味大,破坏了乡村环境。“村口有一处养猪场,一到夏天,猪粪的味道特别浓,天热没法开窗户,而且到苍蝇乱飞,养猪的地方离着河道也很近,我们还担心河水会不会被污染。”
记者在5月11号下午来到田褚村,看到田褚村东边是山,西边是河,村庄干净整洁,道路两边绿化很好。吴先生反映的三川养殖合作社就位于村西乡道的东侧边,而养殖合作社的北边就是入村道路。记者刚走到村口,隔着口罩就闻到一股臭味,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村民,他们表示:“有大粪味,十好几年了,越下雨味道越大,没办法。”
记者听村民们介绍,养殖合作社刚好在村口,因为养殖带来的异味、蝇虫问题他们已经多次拨打12345市民热线,后来加上媒体关注,南部山区管委会和柳埠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来治理过,虽然臭味轻了但是还存在,村民们担心夏天臭味更冲。“现在比原来味道淡了很多,至于河水有没有被污染,咱们直观看不出来的。”
记者在现场看到,三川养殖合作社就在村边,与民居住户最近距离仅有十米、二十米。这个距离是否符合养殖要求?记者赶到南部山区管委会,管委会畜牧负责人高春林解释:“这个不在禁养区,不是养殖场,建的比较早,后期房子建筑挨着他比较近。”
高春林解释,此养殖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主要养殖巴马香猪。记者在2011年出台的《山东畜禽管理办法》中看到,养殖区应该距离村庄和村民1公里以上,办法出台在前,合作社成立在后,故而三川养殖合作社当时选址就存在问题。对此,高春林解释,那时候,柳埠街道办属于历城区。“管委会2016年才有的,以前这个地方属于历城区。”
至于当事人反映的河道污染,柳埠街道办事处环保负责人刘光涛告诉记者,从他们进行的现场调查来看,养殖合作社附近的水质没有问题。“河道不属于水源地,而且养殖场比河道要矮一些,污水淌不过去,但臭味确实有一点。”
在2021年最新修订的《山东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中,记者看到关于设置养殖区选址距离的规定被取消,但也明确了在禁养区内,已经建成的养殖场、养殖小区要进行拆除。关于禁养区,相关负责人解释,别说田褚村不是禁养区,就算是禁养区,三川养殖合作社的养殖数量也达不到养殖厂规定的500头,属于养殖户,不能拆除。只能进行规范管理。柳埠街道办畜牧负责人刘国银:“我们接到举报电话以后,当时天天盯着养殖户,让他打扫卫生,清理粪污、猪舍消毒等。”柳埠街道办环保负责人刘光涛:“让他们三天打扫一次改为天天打扫,同时要在猪舍周围、饲料里都加除臭剂。”
那这些规范管理是否落实到位?记者和柳埠街道办的几位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三川养殖合作社。记者首先查看物料单,并没有看到除臭剂,养殖场负责人说除臭剂用完了,包装袋也都扔垃圾桶了。”此外,记者看到养殖合作社的粪便处理池做的没问题,但是盖子用的是蓝色铁皮,有缝隙,如果清理不及时,就会产生异味。养殖合作社负责人说,他们一般两周处理一次,柳埠街道办畜牧负责人刘国银则要求他们一周或者几天清理一次。规模以下养殖场污染乡村环境问题如何妥善结局?请关注5月17号上午9:00-10:00山东台综合广播的《阳光政务热线》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