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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

3.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拟订全市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5.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6.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市渔政渔港。

7.监督管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组织全市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监督管理全市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市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生产加工审批、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贺州市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指导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贺项目。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支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自治区及贺州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共有局属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5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7个,独立核算单位1个。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有:贺州市茶业水果发展中心、贺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贺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贺州市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贺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有:贺州市农田建设工作站、贺州市农技科教站、贺州市土壤肥料生态站、贺州市水产畜牧站、贺州市植保植检站、贺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贺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独立核算单位是贺州市农业科学院。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本级内设机构:共11个职能科室和1个机关党委。 

二、人员构成情况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人员核定编制总数为265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全额事业编制167名,独立核算单位贺州市农业科学院79名。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01人,其中行政在职23人(含3个工人),事业在职144人(含军属专项编制人员),离退休人员128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4人(含4050人员8名,外聘有6人)。独立核算单位贺州市农业科学院192人(其中在职79人,退休113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19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人员20人,后勤人员3人,编外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128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65人。

(二)贺州市茶业水果发展中心。核定编制1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

(三)贺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核定编制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

(四)贺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核定编制8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

(五)贺州市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核定编制10人,军属专项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

(六)贺州市农田建设工作站。核定编制6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

(七)贺州市农技科教站。核定编制11人,军属专项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

(八)贺州市土壤肥料生态站。核定编制9人,军属专项编制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

(九)贺州市水产畜牧站。核定编制10人,军属专项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

(十)贺州市植保植检站。核定编制8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

(十一)贺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编制10人,军属专项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

(十二)贺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核定编制14人,军属专项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

(十三)贺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编制54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9人。

(十四)贺州市农业科学院(独立核算单位)。核定编制78人,军属专项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92人(其中在职79人,退休113人)



第二部分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976.14万元,同比减少53.06万元,下降1.07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90.84万元,同比减少12.24万元,下降0.25 %。其中,经费拨款4890.84万元,减少12.24万元,下降0.25 %;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

3.事业收入7.30万元,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100.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贺州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单位科研农副产品收入在事业收入核算。。

4.上年结转结余78万元,同比增加78万元,增长100 %。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事业收入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76.14万元,同比增加53.06万元,增长1.078%,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01%,同比减少45.65万元,下降6.58%。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导致的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346.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7%,同比减少17.27万元,下降4.75%。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引起的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3.农林水支出3658.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51%,同比增加138.79万元,增长3.9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预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增量及行政人员基础绩效奖列入预算中。

4.住房保障支出32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1%,同比减少22.82万元,下降6.58%。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引起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4936.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20%,同比增加463.06万元,增长10.35%。

2.项目支出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80%,同比减少410.00万元,下降91.11 %。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90.84万元,同比减少12.24万元,下降0.25%,其中:基本支出4850.84万元,减少397.76万元,下降8.93%;项目支出40万元,减少410.00万元,下降91.11%。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行政运行1998.98万元,同比增加433.02万元,增长9.72%。增加的原因是行政人员基础绩效奖列入预算中。其中用于本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1526.93万元;用于本部门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282.20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189.85万元。 

2.事业运行1533.75万元,同比增加32.47万元,增长2.16 %,增加的原因是职工工资、预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增量增加。其中: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1284.13万元;用于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112.26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137.36万元。

3.行政单位医疗123.64万元,同比减少10.94万元,下降8.13 %。减少的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动。全部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4.事业单位医疗53.21万元,同比减少1.42万元,下降 2.59%。减少的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动。其中: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1.75万元,同比减少35.87万元,下降9.06%。减少的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动。全部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15.88万元,同比减少15.21万元,下降6.58 %。减少的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动。全部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公务员医疗补助169.81万元,同比下降4.90万元,下降2.80%。增加的原因是增人增资引起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长。全部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公积金323.82万元,同比减少22.82万元,下降6.58%。减少的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全部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9.病虫害控制3.00万元,同比减少5.00万元,下降62.50%。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包括非洲猪瘟防控)项目经费减少。用于组织开展春季、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自治区调拨疫苗或自购疫苗的搬运、运输、保管;春秋两防免疫效果评估检测试剂的采购和检测仪器的运行维护等支出。

10.农产品质量安全3.00万元,同比减少6.00万元,下降66.66%。增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卫生监督、兽药、屠宰监管项目工作经费减少。用于委托检测机构对我市蔬菜、水果、茶叶进行风险监测定量检测等支出。

11.执法监管3.00万元,同比下降5.00万元,增长62.50%。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农业安全生产与法治普法宣传工作经费。用于对辖区内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和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农业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开展法治建设宣传与培训等支出。

12.农田建设3.00万元,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业务培训及到各县(区)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督导等支出。

13.农业生态资源保护3.00万元,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用于持续系统解决农村厕所问题及推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相关工作支出。

14.其他农业支出25.00万元,同比减少371.00万元,下降96.0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茶产业发展经费300.00万元留存在市财政局。用于完成对全市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抽检,水稻采样、检测数量100个;保障全市粮食产业稳定发展,种植面积、单产保持稳定、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治理稳步推进,耕地利用率持续提高;为贺州加工与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种养大户等搭建销售平台,带动农业产业扶贫攻坚,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和农民增收;完成土壤普查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完成土壤普查验收工作等国家、自治区的要求;保障全市粮食产业稳定发展,种植面积、单产保持稳定、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治理稳步推进,耕地利用率持续提高等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50.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0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20.53万元、津贴补贴349.56万元、奖金319.93万元、绩效工资871.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1.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5.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6.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7.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57万元、住房公积金323.81万元、退休费301.30万元、生活补助14.17万元、奖励金0.10万元、医疗费补助62.83万元。

公用经费541.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00万元、水费5.00万元、电费24.00万元、邮电费23.00万元、差旅费26.00万元、物业管理费22.00万元、维修(护)费18.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2.90万元、公务接待费13.32万元、专用材料2.00万元、劳务费4.80万元、委托业务费29.00万元、工会经费5.00万元、福利费4.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5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00万元。

(三)项目支出

1.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包括非洲猪瘟防控)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以及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用于组织开展春季、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和例行疫病监测与应急监测,包括春、秋防两次免疫效果评估和必要的检查指导,以及迎接自治区或国家的检查评估、自治区调拨疫苗或自购疫苗的运输、搬运、保管及春秋两防免疫效果评估检测试剂的采购和检测仪器的运行维护费用。

2.农业安全生产与法治建设工作经费3万元。《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05号)第13页“(五)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农业农村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强化对普法规划实施的支持保障”的要求。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搭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平台,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3.贺州市地膜残留监测工作经费3.5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贺政发〔2022〕18号)要求,农膜残留监测是市委书记、市长等主要领导离任审计比审事项,项目设置3个地膜残留监测,科学采集数据,为审计提供数据支撑。

4.农村改革及清廉乡村建设工作经费2万元。根据《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清廉贺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清廉贺州建设工作。

5.农田建设管理经费3万元。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97号)第十二条“自治区、设区的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田建设管理经费就分别由自治区、设区的市政府预算安排”的要求,督促各县(区)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3万元。根据《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2024年全区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抽检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准确掌握我市农产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农产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安全风险。完成2024年检测200批次任务。

7.贺州市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2.5万元。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环土壤函〔2022〕13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印发关于加强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完成对全市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抽检,水稻采样、检测数量100个,完成工作部署。

8.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经费3万元。自治区要求完成本地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年度工作计划,持续系统解决农村厕所问题,推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9.贺州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经费3万元。保障全市粮食产业稳定发展,种植面积、单产保持稳定、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治理稳步推进,耕地利用率持续提高。

10.2024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项目经费3万元。根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贺州市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方案>的通知》,从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为节俭热烈办节日,营造上下联动节俭朴素、欢庆热烈的节日氛围,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相关庆祝活动。

11.2024年品牌农业建设工作经费2万元。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部署,为展示贺州改革开放以来特色农业发展成就,树立“世界长寿市、放心农产品”的贺州农业形象,为贺州加工与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种养大户等搭建销售平台,带动农业产业扶贫攻坚,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和农民增收。

12.安可替代工作经费3万元。根据贺安组办发〔2023〕1号文件(密件)精神,要求2027年底前完成安可电脑替代工作。目前我局安可电脑缺口105台,拟计划分3年购买安可电脑开展替代工作。计划2024年采购6台安可电脑。

13.2024年农机技术推广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3万元。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承接自治区对设区市绩效考评工作任务,完成主要农作物和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目标任务,每年提升幅度在1%~5%。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申报系统培训、农机新技术指导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水稻机收减损技能比武和减损监测、农机应急服务队防灾救灾工作。农业农村部要求常抓不懈,稳粮保供,开展政策宣传咨询、监督,及时处理农机质量投诉,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农民群众购买农业机械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14.2024年贺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费3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贺政发〔2022〕18号)要求,完成土壤普查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完成土壤普查验收工作等国家、自治区的要求。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35.55万元,同比减少34.42万元,下降49.19%,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14.22万元,同比减少4.25万元,下降23.01%,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产出的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控接待事项,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0万元,增长0%,本年度本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13.50万元,同比减少6.19万元,下降31.43%。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开展公务活动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减少的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减少开支。

(五)会议费2024年预算3.57万元,同比减少3.83万元,下降51.76%。主要用于因业务需要开会而产生的费用。减少的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控会议次数,减少开支。

(六)培训费2024年预算4.26万元,减少20.15万元,下降82.55%。主要用于因业务需要开展培训而产生的费用。减少的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控培训次数,减少开支。

四、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391.46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29万元,下降0.58%,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按财政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主要用于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96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含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分散采购预算74.96万元(含货物类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目前,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共17113.21平方米;共有机动车10辆,价值161.34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至200万元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24年,预算安排新建办公用房0平方米,新建预算0万元 ;预算安排购置大型设备0台,购置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机动车0辆,购置预算0万元。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0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包括非洲猪瘟防控)项目:项目内容为组织开展春秋两防,完成必要的检查指导和两次免疫效果评估,确保强制免疫工作有效落实。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指标内容是开展必要的检查指导和两次集中监测评估,推动县(区)对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家畜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进行有效免疫和有效防控,指标值检测畜禽血清1200份以上(含),指标单位份;产出质量指标内容完成备案养殖畜禽群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应免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指标值应免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分别达100%、70%以上;时效指标指标内容2024年12月30日完成,指标值完成;成本指标内容控制在3万元以内,指标值完成;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内容降低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风险,指标值一个潜伏期内,强制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21日、口蹄疫14日),1个县(区)内同时发生同一病种的疫情控制在3个点以下;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内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90,计量单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上年结余收入:反应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

债券转贷收入:指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转贷的债券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和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其他资金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具体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二、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1.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