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地处秦巴腹地,山大林密,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繁多,有陆生野生动物618种。随着生态环境持续变优变好,野生动物特别是野猪的种群数量逐年增加,分布范围日趋扩大,造成农林作物毁损事件频频发生,保护野生动物和维护群众权益间的矛盾十分突出,社会各界纷纷呼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野猪危害农林作物,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面对群众所思所盼,针对野猪危害严重问题,汉中市林业局认真贯彻上级安排部署,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依法、科学、有序推进野猪种群调控工作,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完善建立“重点保护动物致害政府补偿+非重点保护动物致害商业理赔”的致害补偿模式,为开展野猪致害综合防控工作提供了实践经验。

强化宣传引导,在“预防”上下功夫。汉中市山区群众居住分散,野猪毁坏农作物多发生在秋粮成熟季节,引导群众自主做好防范,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野猪致害事件发生。一是通过报纸、印发科普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结合“进、知、解”、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深入山区乡镇、浅山丘陵等重点区域广泛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政策、防范知识宣传,引导山区群众采取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安装声光电驱兽器等措施,主动防范野猪致害事件发生,降低致害损失。二是在略阳县选择部分野猪危害严重的农田、林下经济作物种植区,开展阻断野猪危害农经作物防控措施试验,积极探寻方法简单、成本低廉、效果明显、易于推广的预防措施。三是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野猪致害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确保参与种群调控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让社会公众了解实施野猪种群调控的重要意义,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积极种群调控,在“控制”上出实招。组织开展野猪种群调控,适度控制区域面积内野猪种群密度,是降低野猪致害事件发生率,达到预防和减灾目的主要措施。汉中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全力推动野猪种群调控工作。一是组织开展野猪种群数量摸底调查和监测工作,摸清了野猪种群数量、分布范围及危害状况,为科学制定野猪种群调控计划提供数据支撑。据调查,汉中市约有野猪8.5万头,分布涉及144个镇办,危害涉及136个乡镇,秦巴山地是野猪致害高发区。二是印发方案,有序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根据省林业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指导方案》,汉中市林业局牵头印发《汉中市关于开展野猪种群调控的工作方案》,确定略阳县、宁强县、勉县为试点县先行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同时要求其他县区根据实际同步开展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汉中市共选定狩猎队员428名,组建专业狩猎队40支,办理《狩猎证》195份。三是积极探索,克服种群调控缺乏有效狩猎工具的问题。野猪是大型野生动物,猎夹、猎套、陷阱等传统狩猎工具和方法法律明令禁止,狩猎枪支管控严格难以审批。面对种群调控无有效狩猎工具的难点,汉中市林业局在联系公安部门协商解决狩猎枪支的同时,指导县区因地制宜,尝试采取笼捕、猎犬猎捕等方式,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今年以来,汉中市共猎捕野猪1727头,猎捕量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有效降低野猪致害事件发生率,减轻了群众因野猪致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完善致害补偿,在“兜底”上见真情。野猪是“三有”动物,其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不在《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的补偿范围。拓展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渠道,健全完善野生动物致害政府“兜底”手段,是化解群众因野猪等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致害返贫致贫风险的有效手段。一是实现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全覆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汉中市林业局牵头印发《汉中市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商业理赔机制指导方案》,协调指导11县区购买陆生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责任险,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重点保护动物致害政府补偿+三有保护动物致害商业理赔”的致害补偿机制,有力维护了山区群众切身利益。至目前,汉中市共完成群众报险3814件,兑付理赔资金257.29万元。二是试点推进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充保险。为进一步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汉中市林业局利用项目资金购买了汉中市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含三有动物)致害政府救治补充责任保险(试点)。该试点保险覆盖汉中所有居民,于2023年1月1日正式生效,对因各类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经济损失的,在已完成致害补偿金兑付基础上,再行追加10%的补充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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