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9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促进生猪养殖持续健康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渝农发〔2021〕101号)等文件精神,拟补助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流动资金贷款的规模生猪养殖企业:重庆市丰都县万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520万元贷款补助贴息金额10.41万元、丰都县金鼎养殖专业合作社的160万元贷款补助贴息金额3.2万元、重庆利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120万元贷款补助贴息金额2.40万元、重庆财莱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450万元贷款补助贴息金额9万元、重庆豪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300万元贷款补助贴息金额4.5万元、丰都县张罗生猪养殖场的28万元贷款补助贴息金额0.49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示期限7天,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丰都县畜牧兽医发展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3-70619100。

丰都县畜牧兽医发展事务中心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