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江西”平台上反映的“于都县银坑镇里汾村杆树排组一养猪场污染环境”问题已收悉。于都县银坑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责任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养殖场为于都县和兴祥养殖场,为我镇里汾村村民谢南昌投资建设,该项目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该养殖场于2020年5月备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为年出栏2000头生猪养殖项目。

此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曾反映该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污染环境等问题被叫停。停养后该养殖场自主进行整改,占用的基本农田恢复耕地,补办了环评、农用地等相关手续。目前复养一个多月,经现场勘查,该养殖场建有两栋猪舍,场内建有防渗的沼气池和氧化塘,暂无废水外排,水沟也未见外排残留痕迹,目测水质清澈,调查人员已对下游水沟进行取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氨氮:1.54mg/L、COD:14mg/L、PH:7.6,符合农田灌溉标准,远低于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养殖场建设的是节水栏舍,粪污采用干湿分离,废水量小,将按要求用于果园作为肥料使用,不外排。

关于您反映的损毁农田事项,经镇畜牧站工作人员核实,该养殖场猪苗来自吉安泰和县,进的猪苗数量是650头,现存栏为580-600头,均为小猪,有相应的检疫合格证。镇自然资源分中心通过“国土调查云”土地利用现状查询,该地块在2018年以前为耕地(水田)和林地,2019年为林地,2020年为设施农用地。该地块在2019年第三次国土变更调查时,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将该地块调整为设施农用地;同时在2020年11月份左右,全县开展了设施农用地已建成外业核查拍照入库工作,拟将该地块转为了设施农用地。

关于您反映该养殖场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环境的问题,县生态环境局、镇政府工作人员已与该养殖场负责人沟通,告知其在发展生猪养殖产业应依法保障周边群众生态环境,因距村庄近建议其考虑转行发展。下一步镇政府将依法加强对该养殖场的巡查监管力度,并已安排镇村干部夜间进行巡查蹲点,一经发现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

感谢您对于都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单位名称:于都县银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