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曹先生咨询衡阳市可饲养香猪,为何耒阳市不可饲养,希望相关部门予以解答。请相关单位帮助解决。
办理情况:衡阳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2019052240132号群众诉求交办工单已收悉。交办工单中曹先生(15220280133)的咨询应该是一个误会,我局是不给散放养香猪办理选址备案手续。当然在生产技术指导的过程中可能有专技干部(如农技推广研究员郑四清等)会提出“不赞成饲养”香猪的技术建议,但绝对不会干扰养殖业主的生产与经营,更不会提出“不可饲养”香猪这种观点。
之所以不给散放养香猪办理选址备案手续,是因为:
一、政策明文规定。2018年11月26日生效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强化家猪野猪非洲猪瘟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68号)第三条明文规定:“禁止在野猪经常出没区域散养家猪”。香猪是小体型的地方品种家猪,而耒阳是“野猪经常出没区域”。
二、散放养香猪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众所周知,猪的嗅觉非常发达,能够轻而易举地发现地下深埋的可食性物质;猪的鼻吻非常坚强,擅长而且喜欢拱土寻食,这都是猪的固有生物学特性,是不可改变的。为此,猪的放养地的植被绝对会被猪拱得乱七八糟而面目全非、水土流失严重。
事实上,由于散放养香猪造成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而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投诉包括在衡阳市“12345” 政府服务热线上的投诉,在我市不下10例,如导子镇、大市镇、坛下乡等乡镇都有,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至于“不赞成饲养”香猪的技术建议,一是基于香猪的适用性。香猪等小体型的地方品猪种的形成,是源于当时当地耕地少、粮食产量低,喂猪多用野菜、水草、浮萍和谷糠,没有条件饲养大型猪种;加上多数、长期的本交近亲繁殖,在一定程度起着重要作用。还有当地民族夙来有宰食仔猪并用仔猪作为互赠礼品的传统习惯,更加促进了小型猪的发展。二是基于香猪的市场。据调查,部分香猪养殖业主主要靠炒种盈利;而作为商品猪在我市及其周边没有宰食仔猪的习惯,生长肥育猪销售多数时候因其生缓慢、体型小、出肉率低而没有市场竞争力,基本上是“有价无市”。
耒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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