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禽畜养殖行业中,想要得到较高的利益,规模化养殖时必不可少的。而一般来说,养殖项目的地点会选在农村,且大多会把养殖厂建设在农用地上。但是农用地一般是不能占用的,那在农用地建养殖厂违法吗?2021年的设施农用地有何规定呢?

2021年在农用地建养殖厂违法吗-摄图网

一、2021年在农用地建养殖厂违法吗

2021年在农用地建养殖厂不违法,农用地上的养殖厂也不属于违建。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我国农用地主要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果园、茶园、橡胶园、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其他林地、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农村道路、水面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田坎、设施农用地。其中设施农用地就是针对规模养殖等农业建设用地。

我国《畜牧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

2019年9月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作出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二是,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早在2007年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就曾经做出过《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综上,养殖场占地无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因为养殖厂用地属于农用地范围,在该土地上可以建设养殖厂,不存在违法情况。

2021年设施农用地规定-摄图网

二、2021年设施农用地规定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在2019年12月17日作出了《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该通知有效期5年,其规定了:

第一,设施农业用地的范围

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

第二,设施农业用地的占用

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种植设施不破坏耕作层的,永久基本农田上也能开展设施农业,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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