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黄梅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持续加强以及森林生态环境的大幅度改善,黄梅县野生动物种群及数量不断攀升,野猪等野生动物损毁家畜和农作物事件时有发生。
为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致害的矛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忧心事,黄梅县多措并举,积极开展野猪危害防控工作。
2024年3月,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中国平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签订平安公众责任险,通过建立“政府投保、公司理赔、群众受益”的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机制,凡是在黄梅县区域内发生遭受野生动物致害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一保险政策的施行,让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无后顾之忧,进一步加强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8月份,政府采购的保险就发挥了作用。根据群众和乡镇申请,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班到柳林乡、苦竹乡、五祖镇等乡镇开展野猪致害核定工作,帮助种植户登记信息,测算损毁面积。目前,共统计受损玉米、红薯、水稻等面积25.6亩,理赔程序完成后,保险公司将按照黄梅县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给予赔偿。
8月10日,我县召开北部山区乡镇野猪危害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系统部署当前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按照会议安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黄梅县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主要采取在野猪危害严重且频繁的森林和农田交错区域安装喇叭、放置驱赶药剂等措施防范野猪危害。
8月14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柳林乡政府在该乡望江村、塔畈村开展物理防控野猪危害试点工作,以保障群众人身安全。现场工作人员发放野猪危害防控物资100余份,讲解了如何使用野猪太阳能超声波喇叭与香精包驱赶器驱赶野猪。
重点开展预防控制宣传教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各乡镇、各村印发宣传册、宣传单,宣传紧急情况下安全避险知识,增强群众对野猪危及人身安全的防范意识。同时,组织乡镇林业工作人员、村级林长进村入户、到山场和田间地头指导村民对野猪危害作物采取科学有效阻吓、驱赶措施,避免盲动行为造成更大损失或安全隐患。
野外遇到野猪时,不要惊慌,野猪在未受到惊吓和威胁情况下不会攻击人,按以下操作,可大大降低被攻击的可能:做到“四不”即不逃跑、不惊叫、不攻击、不驱赶。
与野猪正面相遇时,不要眼对眼目视,随时注意野猪动作;在与其目视的情况下,倒退式慢慢后退,距离约30m后迅速离开。发现野猪有攻击企图时,尽量快速后退至30m以外,如有大树可避树后或上树,但眼不离野猪,做好随时躲闪与逃离准备。
发现野猪踪迹,第一时间向乡镇政府、林草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以便相关部门展开防控工作,在野猪经常出没的村庄、农田、道路附近设置警示宣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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