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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动养殖场户选用良种的积极性,减少种公猪饲养,降低养殖成本和动物疫病传播风险,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安阳市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2.70万头生猪良种补贴,补贴资金162万元。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滑县县域内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重点支持中小养殖场户,对自有种公猪站的规模养殖场和种猪场不予补贴,但种公猪站对外提供精液的部分可以补贴。除自产自用外,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价格向县域内母猪养殖场(户)提供精液。
(二)补贴标准。按照每头能繁母猪实际使用精液(每头每年使用不超过4份精液计)数量核算,每份精液补贴15元。
(三)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计算,补完为止,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任务。
三、责任分工
(一)成立组织。成立滑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成立项目工作服务小组(详见附件2),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监管,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进展进行日常巡查指导。做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情况的备案登记(详见附件3);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养殖场(户)开展技术培训;加强供精单位、猪人工授精技术员管理,指导供精单位和养殖场(户)填写猪精液发放、使用汇总表(详见附件4);定期对养殖场(户)进行核查,做好项目实施效果跟踪,如实填写项目实施效果跟踪表(详见附件5);做好项目资金拨付等工作。
(二)供精单位。做好项目宣传,认真核查供精范围内养殖场(户)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量,按要求自行建立完善人工授精台账,如实填写养殖场(户)姓名、人工授精的母猪数量以及养殖场(户)的签字、盖章(手印)等;按照项目区精液需求组织生产和运送,确保猪精液数量和质量,并做好生产检验记录;精液产品包装加贴生猪良种补贴标签,注明种公猪品种、精液生产日期、活力水平等技术指标。项目实施结束后,供精单位应按照规定填写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猪精液发放、使用汇总表,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存档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指导,确保效果。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及时指导和掌握项目进展、猪精液使用、项目资金拨付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二)广泛宣传,接受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对项目政策进行宣传解读,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将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开设立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滑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372-5502233)
(三)规范流程,按时报送。各乡镇街道按照“政策公开、企业自愿”的原则,广泛宣传,对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供精单位摸底排查,监督项目的实施,认真填写供精单位情况备案表(附件3),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7月31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股。
附件:1.滑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滑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服务小组
3.滑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情况备案表
4.滑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猪精液发放、使用汇总表
5.滑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效果跟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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