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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兽药相关政策汇总

2023.1.1 - 6.30

自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2023上半年兽药相关政策盘点如下:

01

法律法规

01

为进一步优化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工作,确保兽药产品质量,我局组织修订了《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形成《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部分修订征求意见稿)》

02

为规范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提高工作效能,保障兽药产品质量,我部组织制定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23年2月8日起施行。

03

为进一步加强规章的系《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部分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农业农村部决定对7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4部规章予以废止。

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野生动物检疫办法》,现予公布。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05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已完成肝胆颗粒等4个兽药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依据《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章程》,现予以公示。

02

政策制度

1

兽药相关

为促进兽用中药产业创新发展,加强兽用中药新药研制与注册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等法规和规章,我中心起草了《兽用中药注册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提高工作效能,保障兽药产品质量,我部组织制定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23年2月8日起施行。

按照《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年)》、《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我部决定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为规范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抽样工作,提高工作效能,保障兽药产品质量,依据《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我所组织制定了《兽药抽样技术指南》,现予公布。

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起草了《兽用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兽用中药制剂生产工艺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兽用中药新药质量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兽用中药新药质量标准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3年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安排,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承担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修订任务,为使标准修订工作更具全面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广泛征求相关方意见。

根据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要求,我办组织起草了动物源副猪嗜血杆菌分离与鉴定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等4项农业行业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

2

兽医相关

按照《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要求,我中心组织制定了《2023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请参照执行,做好技术指导。

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 年)》(农牧发〔2021〕11 号)总体要求,结合动物疫病流行趋势,我中心制定了《2023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为加强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我部组织制定了《2023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为贯彻落实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和畜间布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要求,我局近期调度整理了各地布病免疫县和免疫奶牛场名单,现印发你们,请据此进一步针对性强化布病免疫、监测、调运、检疫监管等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我部修订了《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19个检疫规程,制定了《马属动物屠宰检疫规程》、《鹿屠宰检疫规程》、《动物和动物产品补检规程》。

为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023年1月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第637号,公布了《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并规定于公布之日起施行。为做好《规程》宣贯实施工作,经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同意,我中心现印发《<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实施指南》。

为了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起草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01

其他

1

兽药相关

01

洛阳惠中兽药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共7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02

四川农业大学3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华中农业大学、四川海林格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共12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03

安徽等19个省份的50个非洲猪瘟无疫小区、13个布鲁氏菌病无疫小区、3个牛结核病无疫小区达到有关疫病无疫标准,江苏省的1个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增加生产单元,已通过国家评估。

04

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2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05

经养殖场自愿申报,各县(市、区)、设区市审核推荐,省级审核后,确定杭州史氏家庭农场等31个养殖场为首批可使用“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养殖场”标识养殖场。

06

华南农业大学1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安徽赛如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13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07

经养殖场自愿申报、市级择优推荐、省级组织验收评定,确定济南市莱芜区富惠众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3家养殖场(附件1)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省级达标养殖场(2022年)”。

08

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省级监督抽检2039批,不合格20批,产品不合格率为1.0%;部级跟踪检验696批,均未检出非法添加物。其中有13家生产企业的23批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率为3.3%;发现假兽药2批。

09

我局组织专家对吉林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内蒙古华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美保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吉林大学等4家单位的17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10

经养殖场自愿申报,市级推荐、专家论证和省级现场评价,确定沈阳禾丰禽业有限公司等23家养殖场为2022年省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达标养殖场。

2

兽医相关

01

为规范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02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6—17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获取详细操作流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并对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逾期未报名、确认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03

2022年底,我部组织山东、河南、贵州等地顺利完成了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应用试点。现决定自2023年5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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