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牛蛙养殖发展无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现象普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明确要求,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湖南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明确提出,要依法划定养殖水域滩涂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并提出相应管理措施。督察发现,永州市未按滩涂养殖功能区划要求科学布局牛蛙生产,行业发展无序,部分牛蛙养殖场紧邻湘江。已排查出的131家牛蛙养殖场(户),大部分存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林地、未办理取水许可、尾水无处理设施等违法问题。经统计,3000余亩牛蛙养殖面积中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2100亩、非法占用林地约200亩,非法占地比例近80%。冷水滩区三鑫蛙业基地位于湘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养殖总面积24.25亩,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2.64亩、林地0.11亩;零陵区菱角塘镇诚浩家庭农场养殖牛蛙占地30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道县莆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牛蛙养殖总面积48亩,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8亩。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