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受生猪价格下跌,饲料价格上涨以及疫情影响,近期生猪养殖收入大幅下降,养殖风险增大,挫伤了养殖企业的积极性,阻碍了生猪养殖产业发展。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明确指出要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出台“生猪养殖场+保险+期货”联动模式。
二、目标任务
形成生猪养殖产业风险分散链条,进一步放大金融对稳定生猪生产、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
三、主要内容
(一)保险标的
泉州市各县(市、区)规模养殖企业所养殖的生猪。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保险生猪期货价格下跌造成的实际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约定负责赔偿。
本保险方案以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生猪挂牌价格为价格参照依据,作为统一的赔付标准。目标价格根据起保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或起保后第一个交易日开盘价,由投保人(养殖企业)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实际价格根据生猪期货合约在约定时期约定各交易日收盘价(或结算价)的平均值确定,约定时期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三) 保险期间
保险期限为1-6个月,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限为准。
(四)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费财政补贴
1.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目标价格(元/斤)×保险生猪的约定平均出栏体重(斤/头)×保险数量(头)
保险生猪的约定平均出栏体重(斤/头),需根据生猪的品种等实际养殖情况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保险费率
保险期限1个月的最高保险费率为4.94%,保险期限6个月的最高保险费率为12.22%。最终保险费率根据承保时的期货盘面价格、历史波动率、隐性波动率、价格区大小、市场容纳量及保险数量等风险情况调整,具体以实际业务报价为准,但不得超最高基准费率。
3.保费测算
保险保费=每头约定重量(斤)×保险金额(元/斤)×保险费率
4.保费财政补贴
市级财政补贴50%,养殖企业(户)承担50%。从2022年开始,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作为补贴经费,由中标保险公司组织实施。
(五)赔偿处理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MAX[(目标价格-实际价格),0]×保险总重量
(六)资金拨付。
财政补贴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提前拨付给保财险公司。
(七)承保方式、投保流程及投保所需材料
1.承保方式
采取自愿投保的方式,实行一户一保单。
2.投保流程
(1)投保人提供完整投保材料,确定投保期限、生效日期、投保数量;
(2)保险公司受理材料,进行报价;
(3)投保人缴纳保险费;
(4)保险公司出单,保单生效。
3.投保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加盖企业公章的投保单。
(八)理赔流程及理赔材料
1.理赔流程
(1)保险到期后,保险公司提交保期内生猪的保险结算价格给投保人:如保险结算价格高于保障价格,保险公司启动赔付;如保险结算价格低于保障价格,保险责任终止;
(2)投保人提交完整理赔材料给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赔款至投保人账户,理赔完成。
2.理赔所需材料
(1)理赔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其他材料(如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的反洗钱材料)。
(九)相关工作要求
1.根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按照本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保险工作,扩大保险覆盖面,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养殖协会(公会)、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强化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宣传和动员力度,确实做好生猪“保险+期货”工作。
2.保险公司应对保险标的数量和投保的政策性育肥猪保险数量进行查验,确保一致。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投保单和投保清单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严禁虚构、虚增保险标的;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工作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对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3.保险公司应在保单到期的第一时间收集大商所期货价格进行测算,并将测算结果告知养殖企业。对于保险公司与养殖企业(户)达成赔偿协议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在索赔人提交全部必要材料后十日内支付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