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农业农村局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李明东委员:

您在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抓住乡村振兴契机,发展壮大湘西生猪养殖产业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专家商议,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加快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着力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现代生猪流通体系。各有关部门出台了养殖用地、环保、财政、金融、绿色通道等多项政策措施,初步构建了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招商引资。我州先后引进东方希望、双胞胎、新五丰、唐人神等13家国内知名生猪养殖龙头企业。二是示范创建。按照上级要求,2023年全州凤凰双胞胎和古丈共助牧业等2家生猪养殖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场,花垣湘西美神、泸溪百宜等6家生猪养殖企业成功创建省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效益,推动全州生猪产业朝着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品牌化方向转变。

二、加大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

2019年以来,为加快生猪复产增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恢复生猪生产工作,出台一系列鼓励发展生猪生产政策,我州在落实一系列国务院和省扶持政策基础上,还结合我州实际出台了一些具体措施扶持生猪生产。如能繁母猪补贴、仔猪保险、环保审批承诺制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有力助推生猪养殖复工复养,养猪业呈现出稳步快速发展态势,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在保障市场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22年末全州生猪存栏98.52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8.96万头,同比增长5.79%;生猪全年出栏137.67万头,同比增长1.59%。全面完成了2022年省和州定的生猪稳产保供任务。

三、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

一是建立联系制度。全州建立了“领导联县市、干部联企业、专家联基地”和州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全面加强对县市生猪生产指导。二是制定技术指南。我局转发了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生猪生产恢复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了《全州加快推进生猪生产工作方案》和《生猪生产技术指南》,加速生猪恢复生产。三是举办培训班。先后邀请了省生猪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彭英林等专家,从养猪新理论、猪场生物安全以及中小猪场等养殖热点、难点等知识给全州八县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和规模养殖户开展了生猪生产技术培训。同时,积极组织各县市技术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网络养殖技术培训。

四、提升生猪养殖业抗击疫情风险的能力

我局高度重视生猪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尤其在2018年非洲猪瘟在我州首次出现后,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强化非洲猪瘟防控策略,为生猪健康养殖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建立完善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全面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进一步要求各地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分病种、分畜种开展监测工作,上报监测信息。在汇总信息基础上,全面开展分析研判,评估疫情发生风险和发展态势,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突出生猪检疫和运输环节监管。加强队伍建设,应用信息化手段和智慧监管模式,强化生猪检疫。要求运输生猪车辆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承运,承运前后做好车辆清洗消毒。联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进一步规范生猪调运行为。三是强化防疫技术宣传指导。指导县市针对重点环节和关键时节做好防控工作,推行口蹄疫等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工作。指导养猪场户和基层防疫人员提高非洲猪瘟等疫情监测和防控能力。开展快速检测试剂评价筛选与推荐,满足养殖户动物疫病自检需求。目前,我州生猪疫情总体平稳可控,为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防疫屏障。

五、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继续争取政策支持,以乡村振兴为契机,稳定发展生猪生产。在养殖用地、环评、金融等方面延续之前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简化办理审批程序,继续落实生猪保险政策,防止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养殖场(户)限贷、抽贷、断贷。同时落实生猪企业防疫、环保主体责任,提高生猪生产水平。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并希望您对我州农业农村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签发人:丁思清

经办人:陈肖子俊

联系电话:15074338537

湘西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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